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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权属登记的在后买受人能否对抗占有房屋的在前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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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占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其本身不产生物权变动效力。2.买卖合同仅具有债之效力,基于债的相对性,合同当事人不得以之对抗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故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如出卖人已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在后买受人,则在前买受人纵然已占有该房产,在后买受人亦得基于所有权向其提出权利主张。在前买受人虽可基于买卖合同向出卖人主张包括占有在内的合同项下权利,但不得依据该合同对抗已经办理了权属登记的在后买受人。对于办理了权属登记的在后买受人而言,其取得了物权,当然对房屋享有占有、收益等物权权能,合同并不能成为在先买受人对房屋占有的法律根据。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能否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法经〔 2000 〕24 号)中明确: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


·老赖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如果子女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父母,并过户给了父母。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如果父母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或善意取得的,与子女的财产没关系。子女欠债,与父母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


·隐名股东可以排除对显名股东的强制执行吗?
      隐名股东可以排除对显名股东的强制执行吗?不可以,对于隐名股东是否可以排除对显名股东的强制执行问题,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内部代持法律关系的性质、信赖利益保护的角度、债权人和隐名股东的权责和利益分配上衡量、司法政策价值导向上衡量,这四个角度来看实际出资人是不能对抗人民法院对涉案股...


·不执行生效判决和裁定会有什么后果
      不执行生效判决和裁定会有什么后果法院的判决是赋予国家强制力的,你应该主动履行。如果不履行有三个后果:1、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措施很多,可以对你的住宅进行搜查,包括拍卖、变卖、扣押你的财产,冻结你的银行帐户,还可以查封你的住宅。2、如果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处于15日以下拘留100...


·民事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
      民事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民事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 民事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


·以物抵债可以排除执行吗
      《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规定了无过错不动产买受人可以排除金钱债权人执行的四个条件,只要有一个要件不符合则不能排除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以物抵债协议不同于买卖合同,其性质或者是新债清偿,或者是债务更新。在新债清偿场合,同时存在新旧两个债,与单一之债性质的买卖合同判然有别;在债务...


·执行和解协议在恢复执行时,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审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规定:“恢复执行后,对申请执行人就履行和解协议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


·行政强制执行特点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特点的特征是什么? 一、行政强制执行特点的特征是什么?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 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


·民事诉讼法中止执行的情形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中止执行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中止执行的情形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


·法院判决后多久上失信执行人名单
      法院判决后多久上失信执行人名单?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判决后多久上失信执行人名单,法院对不积极履行判决义务的人可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执行程序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执行程序吗?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执行程序,但是要有明确的条件。一般认为,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至少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租赁合同有效、所有权的变动发生在租赁期间内及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近年来,在执行过程中,租赁关系成为很多被执行人用以逃避涉案财物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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