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任何个人都不可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只能购买土地的使用权。当人们与具有土地所有权的地方政府或者集体组织签订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后,人们最关注的问题就是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对于土地所有权,您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获得土地的方式
  
  1、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
  
  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金,是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的行为。
  
  4、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根据当事人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的不同也有所不同。通过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在获得批准文件时使用权交付;通过出让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在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时交付使用权。如果对此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详细的回答。
  
  


·交通事故报案期限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交通事故报案期限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可以通过看其他的相关时效可以得知时间拖着越久越不利:24小时内:交警在处理完现场事故后,应该在24小时内将事故信息录入交通事故信息系统;交警在从现场撤离后24小时内向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并且笔录。1天之前:交警会提前约定双方调解,当事人有事...


·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一种常见的案件类型,法律上对于这种案件的受理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您对于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


·现在很多人离婚后子女都会交由一方抚养
      现在很多人离婚后子女都会交由一方抚养,另一方选择支付抚养费,但是当未抚养一方选择了再婚,生活压力明显增大后,这个时候可以要求抚养费减少吗?下面就由本站我们再婚抚养费吗?再婚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吗?可以就请求减少、中止支付抚养费提起诉讼。我国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抚养费...


·出现交通事故后怎么处理
      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也经常发生,那么出现交通事故后怎么处理呢?一般情况下,事故现场会比较凌乱,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情绪也会不稳定,但是一旦事故发生,一定要保护好现场,按照相关部门处理流程应对。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叙述一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一、机动车方注意事项 (1)...


·行为人无证驾驶撞车怎么处罚
      行为人无证驾驶撞车怎么处罚 一、无证驾驶撞车怎么处罚 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不过,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是被认定是无证驾驶加事故全责,不但要被罚款,还要赔偿给对方。...


·交强险如何计算
      交强险如何计算 一、交强险如何计算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其中交强险基础保险费不变(按照小轿车950元计算),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规定为上一年不出险优惠10%,第二年不出险为20%,第三年为30%。反之要是出险一次...


·近几年醉酒出车祸事件屡见不鲜,交警部门也加大检查力度经常在高
      近几年醉酒出车祸事件屡见不鲜,交警部门也加大检查力度经常在高速上检查行车人的酒精含量,有时候在交警检查出你酒精含量超标确定为酒驾后交警会让你出示单位证明,那么醉驾要单位证明有什么用呢,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吧。醉驾要单位证明的原因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


·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很多当事人会因为最终的赔偿问题而产生纠纷,随着人们法院意识的提高,如今大部分人在遇到类似纠纷的时候基本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交通事故诉讼的流程可能就不是很清楚,由此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维护,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诉讼...


·如何对交通肇事罪处罚?交通肇事罪怎样判刑
      不论车辆事故发生于何种场所,只要交通管理部门适用交通安全法认定事故责任,认为构成犯罪的,一律按照交通肇事罪认定处罚。那么,犯了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罚呢?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如何对交通肇事罪处罚呢?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如何对交通肇事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事故伤者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中
      交通事故伤者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中,如果有伤者在伤前就有的疾病的治疗,则和交通事故无关。这个可以在法院申请通过关联性的司法鉴定来确认是否和交通事故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


·北京车牌号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北京车牌号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汽车牌照类似于车子的身份证,只有办理过车牌的车辆才可以上路行驶,否则会受到交通部门的处罚。在大多数地区,车辆购买回来之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流程申请车牌号,但北京地区因为政策原因,符合条件的个人需要摇号申请车牌号,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北京车牌号申请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