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转让,与出让有何区别?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转让,与出让有何区别?
  众所周知,房产土地使用是有年限的。对于不同房产,土地的使用年限相信您都比较清楚。然而,除了这点不同,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也是不同的。不同的取得方式有什么不同呢,不同点体现在什么地方。下面本文将介绍到这些内容。律师接下来将和您分享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转让,与出让有何区别?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企业和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与出让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是土地交易一级市场,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种方式出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是土地使用权交易二级市场,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换和赠与。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将使用权人让与给土地使用者,是土地一级市场的转让行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其他的单位或个人,是土地二级市场的转让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征收土地增值税,而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看完此文,相信您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与出让都有了一个大致了解。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转让,与出让有何区别?出让是指国家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是需要向国家缴纳出让金的,而转让是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者转让给其它人。举个通俗点的例子,房地产商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出让,而我们去买房,就是转让。
  
  
  
  


·土地使用权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比较多,其中土地使用权招标是最常见的方式,如果单位或者个人对于招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有兴趣的,就可以参加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竞标,参与竞标成功的就可以获得该土地使用权,所以想要获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或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先应...


·威海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国家集中力量进行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城镇化建设。建设过程中,需要征收农民的土地。土地被征收的使用者都会想有国家的补偿。不同地方补偿标准也不尽相同。那么,威海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


·经济法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经济法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一、经济法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


·关于土地纠纷的知识有哪些?
      关于土地纠纷的知识有哪些? 一、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二、土地纠纷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十...


·征地拆迁过程中由谁组织听证?
      征地拆迁过程中由谁组织听证? 一、征地拆迁过程中由谁组织听证?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征地拆迁过程中进行听证的,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 相关法律规定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


·最新辽宁省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我们就将辽宁省海城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海城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海州管理...


·安徽省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征地现象也越来越多了,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也变得越来越关心新政策的实施,那么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的呢?为你解答。 一、安微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


·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
      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如今对农村地区的征地是越来越多了,征收了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就需要对其作出相应的补偿。那么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


·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到哪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到哪办理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一)...


·湖北省石首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石首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石首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绣林街道办事处、笔架山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37940元/亩;菜地:41734元/亩;果园:41734元/亩;茶园:41734元/亩;精养鱼池:41734元/亩;林地:30352元/亩;未利用地:22...


·非法占用耕地多少亩要判刑?
      非法占用耕地多少亩要判刑?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会被判刑。1、《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