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路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路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
  
  随着城乡建设进程的推进,土地被占用的情况司空见惯,但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每一位公民都愿意献出自己微薄的力量去支持政府工作,共同建设一个美丽的城市。由此,国家也极力完善相关的补偿政策来减少公民的损失。接下来请随我们来了解一下2017公路征地补偿的相关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交通发展的意见》,结合《市区征用集体土地计费规定》,本着合法、合理、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本补偿标准。
  
  一、地类的界定
  
  (一)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
  
  (二)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地势平坦,坡度为2度以下(不含2度),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包括种植两季农作物(如:收小麦后,种植秋白菜)和种植经济作物(如:西瓜、甜菜等)的。
  
  (三)二类水浇地:指坡度在2—6度,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
  
  (四)旱平地:指地势平坦,坡度在2-6度(不含6度),无灌溉条件,靠天然降水种植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固定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五)旱坡地:指地势起伏不平,坡度在6度—15度,无灌溉条件,仅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
  
  (六)菜地:指常年固定种植蔬菜的畦田(即:全年耕地现状为种植茄子、豆角、柿子、辣椒、黄瓜、韭菜等,几年来始终种植蔬菜的耕地)。
  
  (七)简易大棚地:指用砖、土及木、钢筋等材料建造,没有增温保护设施,冬季不能正常生产的大棚地。
  
  (八)温室大棚地:指用钢筋、混凝土支架,围墙为砖墙(或土墙),有增温设施,冬季能保证蔬菜生产的大棚地。
  
  (九)林地:指生长乔木、灌木等林木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地。
  
  (十)园地:指在有水源工程和灌溉设施,能正常灌溉的水浇地上,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率大于50%,或每公顷有收益的株数达到合理株数的70%以上的土地。
  
  (十一)未利用地:指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及未列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它土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滩涂、裸土地、荒沟等。
  
  (十二)农村建设用地:指城乡宅基地、公共设施、公共建筑、交通道路、水利设施、工矿仓储、商业等非农用地,包括交通绿化用地及护路林。
  
  二、不同地类的补偿标准
  
  征地计费标准依据本地区前三年的统计资料,并经典型抽样调查后,核定不同类型土地的平均亩产量,以平均亩产量乘以农作物综合单价计算平均亩产值。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依该地块的亩平均年产值乘以相应倍数计算。
  
  根据人民政府征地工作安排,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为亩年均产值的6倍,安置补助费为亩年均产值的15倍。各类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1、水田补偿:
  
  土地补偿费:4890元/亩,安置补助费:12225元/亩,合计:17115元/亩。
  
  2、水浇地补偿
  
  ①城市规划区内:
  
  土地补偿费:6144元/亩,安置补助费:15360元/亩,合计:21504元/亩。
  
  ②城市规划区外:
  
  土地补偿费:4854元/亩,安置补助费:12135元/亩,合计:16989元/亩。
  
  3、二类水浇地
  
  ①城市规划区内:
  
  土地补偿费:3960元/亩,安置补助费:9900元/亩,合计:13860元/亩。
  
  ②城市规划区外:
  
  土地补偿费:3180元/亩,安置补助费:7950元/亩,合计:11130元/亩。
  
  4、旱平地:
  
  ①城市规划区内:
  
  土地补偿费:2760元/亩,安置补助费:6900元/亩,合计:9660元/亩。
  
  ②城市规划区外:
  
  土地补偿费:2520元/亩,安置补助费:6300元/亩,合计:8820元/亩。
  
  5、旱坡地:
  
  土地补偿费:1590元/亩,安置补助费:3975元/亩,合计:5565元/亩。
  
  6、菜地补偿:
  
  土地补偿费:7797元/亩,安置补助费:19492.5元/亩,合计:27289.5元/亩。
  
  7、简易大棚补偿:
  
  土地补偿费:9207元/亩,安置补助费:23017.5元/亩,合计:32224.5元/亩。
  
  8、温室大棚补偿:
  
  土地补偿费:27426元/亩,安置补助费:68565元/亩,合计:95991元/亩。
  
  9、园地补偿:
  
  ①园地果园补偿:
  
  林地补偿费:6000元/亩,林木补偿费:19200元/亩,安置补助费:2000元/亩,合计:27200元/亩
  
  ②园地幼果园补偿:
  
  林地补偿费:6000元/亩,林木补偿费:8600元/亩,安置补助费:2000元/亩,合计:16600元/亩。
  
  ③园地葡萄园补偿:
  
  林地补偿费:12000元/亩,林木补偿费:19200元/亩,安置补助费:2000元/亩,合计:33200元/亩。
  
  10、水浇地间种果树补偿,按此类水浇地标准,苗木另行补偿。
  
  11、旱平地间种果树补偿,按此类旱平地标准,苗木另行补偿。
  
  12、防护林补偿:
  
  ①农田防护林成林补偿:林地补偿费:9600元/亩,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8400元/亩,合计:18000元/亩。
  
  ②农田防护林幼林补偿:林地补偿费:9600元/亩,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5600元/亩,合计:15200元/亩。
  
  ③防风固沙防护林成林补偿:林地补偿费:6000元/亩,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6500元,合计:12500元/亩。
  
  ④防风固沙防护林幼林补偿:林地补偿费:6000元/亩,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4250元,合计:10250元/亩。
  
  ⑤水保防护林成林补偿:林地补偿费:4800元/亩,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5600元/亩,合计:10400元/亩。
  
  ⑥水保防护林幼林补偿:林地补偿费:4800元/亩,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800元/亩,合计:8600元/亩。
  
  13、用材林补偿:
  
  林地补偿费:1590元/亩,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4410元/亩,合计:6000元/亩。
  
  14、经济林成林补偿:
  
  林地补偿费:1590元/亩,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4560元/亩,合计:6150元/亩。
  
  15、未成林造林地补偿:800元/亩。
  
  16、疏林地补偿:1000元/亩。
  
  17、荒地补偿:630元/亩。
  
  18、水渠补偿,按相邻地块标准补偿,只有土地补偿,无安置补助费。
  
  19、农村建设用地补偿:4854元/亩。
  
  如上所述,公路征地补偿相关政策大概就是这些了。在补偿方面,不同的土地类型补偿的标准各不相同,这大概与其经济利用价值大小有关。每一年的补偿政策都会有所改变,但是都大同小异,只是做了稍微的改变。但是尽管如此,政府所做的这些努力都是在极力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体系,都是为了中国的富强。
  
  


·土地出让相关税费
      土地出让相关税费 土地出让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土地是珍贵的,所以一般涉及到土地方面的税费征收都比较多。关于土地出让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税费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土地出让相关税费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土地出让主要有以下相关税费: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


·土地承包合同法是什么?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土地承包合同法是什么?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 我国《农村土地法》第四百七十八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转让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转让可以吗?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 连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第2款规定的林地承...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承包地可以继承吗?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承包地不可以继承,并不属于个人所有不能够发生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人死亡的,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也可以继续承包。但是对于“继续承包”的含义,是否是继承,在实践中的理解还不明...


·缓刑怎么申请出市或者去外地?
      缓刑怎么申请出市或者去外地?缓刑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缓刑人...


·长沙征地拆迁律师收费标准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更多的地方被国家征收。那么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和拆迁相关的问题,有些市民会选择请律师来代理拆迁案件,那么关于征地拆迁的案子,律师具体是如何收费的呢?今天的我们给您普及下有关律师诉讼费的内容。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在拆迁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民...


·土地使用证的开发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的开发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征地拆迁,我们知道国家对于这个方面非常的重视,涉及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国家应该严格的管理征地拆迁,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农民征地拆迁,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偿。那么土地使用证的开发规定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证的开发规定是怎样的? 【办理国有土...


·临时土地使用证申请书的范文
      临时土地使用证申请书的范文 临时土地使用证就是工程建设期间,因为工程变更,地质滑坡,临建设施,地方设施恢复,等建设过程中审批必须要补充增加用于工程建设的土地。也就是指工程建设和进行地质勘探需要用来临时使用,而在施工或者看着勘探完成后不再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集体的土地。临时土地使用...


·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企业因建设厂房需要土地的时候,要通过参加土拍等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物权,在很多土地使用权纠纷中,双方都会围绕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存在争议,那么,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一、土地使用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