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互联网社会,我们在生活、工作以及娱乐中都会遇到填写个人信息的地方,尤其在网络中,一些非法分子就会利用买卖平台内部信息或者病毒等获得公民的个人信息,从而导致公民的个人信息容易泄露。在我国,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严禁的,那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
  
  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义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意。
  
  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要件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要件:
  
  ①主体资格适格;
  
  ②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③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
  
  ④违反国家规定;
  
  ⑤情节严重;
  
  ⑥行为人主观上故意。
  
  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2、非法手段的认定
  
  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
  
  2)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
  
  3)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3、情节严重的认定
  
  依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我们知道,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信息为本人所有,任何人故意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取得公民的个人信息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处以罚金,情节严重的,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该怎样争取缓刑
      要是罪犯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适用缓刑的话,此时至少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这是很有利的。因此很多罪犯在诉讼过程中会选择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来提供辩护,看是否能够争取缓刑。那究竟实践中律师该怎样才能争取缓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该怎样争取缓刑 1、适用...


·新刑诉法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
       一、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


·销售生产劣药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生产劣药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


·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有哪些?
      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有哪些?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既遂的定罪标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罪犯可以被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裁定,任何人不得减刑。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剥夺自由的犯罪分子,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罪犯可以被减刑的情形有哪些?无期徒刑罪犯如何减刑?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罪犯可以被减刑的情形...


·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主要是指未造成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的伤害、死亡后果;或者事后积极采...


·诈骗罪的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的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诈骗罪的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一般说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刑法分则有关条文规定的客观要件进行具体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被告行...


·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伤害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伤害怎么判刑 一、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伤害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致1人轻伤的,可以在6个月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伤亡后果:每...


·减刑最多可以减少多少 应当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对罪犯进行减刑的,首先需要罪犯满足规定的减刑条件,其次就是看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减刑的幅度。但无论怎么对罪犯进行减刑,也是有限度的,不然的话一开始作出刑事处罚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反正之后都是会被减完的。那到底减刑最多可以减少多少?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应当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被判处...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是我国社会生活中发生频率较高的一类财产性犯罪,每年都有大量的社会青年因敲诈勒索而入狱。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都是向被害人索要财物的行为,我们不禁要问,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区别都在哪些方面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一、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


·出卖个人信息犯罪量刑怎么判?
      在当前社会当前个人信息被恶意利用的现象频繁出现,进而严重威胁个人信息安全。因此,刑法修正案(七)中设置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那么今天给您详细的解释一下出卖个人信息犯罪量刑怎么判?出卖个人信息犯罪量刑怎么判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