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父母在离婚的时候,要是家里还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同时需要处理的就包括子女的抚养问题,具体分为抚养权问题和抚养费问题。在确定抚养权归属于其中一方的时候,另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通常父母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父母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钱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二、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包含了孩子抚养费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种情况下,实际上还是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参照此规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认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的承担约定,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对方再不主动履行,你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综合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了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钱这个问题。实践中,不同的家庭在计算抚养费数额的时候,由于实际的情况不同,也就导致最终的抚养费数额不一样。而应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按照约定或法院判决支付的话,则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婚姻法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有哪些?
      家庭成员之间除了由亲情上的关系维系感情之外,法律还规定了家庭成员间的义务,如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以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负有这些义务的一方如果遗弃对方的,不仅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还会接受法律的惩罚。那民法典遗弃家庭成员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


·确定子女抚养权有什么方式
       什么时候才需要确定子女抚养权呢?一般情况下是在夫妻离婚,并且子女尚未成年的时候。此时一方实际取得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确定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有什么方式 1、协议离婚的子女抚...


·重婚罪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一、重婚罪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法律中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是否在共同生活的版区域对外宣称是权“夫妻”,同时周围群众是否也认为他们就是夫妻来判断,如果是那么就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 依照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重婚罪是...


·写诉讼离婚的书写格式过范文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我国城市居民离婚率居高不小,双方离婚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一方决定起诉的,应该带着相关资料到当地的法院提出。起诉离婚可以自己发起,这样可以节约一笔律师费,这样的话,就需要当事人写一份离婚起诉书。那么,写诉讼离婚的书写格式过范文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这篇范文了解...


·请问律师离婚诉讼费怎么收费标准是什么
      请问律师离婚诉讼费怎么收费标准是什么 因为离婚案件的处理对律师的经验要求特别高,而律师的从业年限也会影响到案件代理费的标准,故此一般的律师离婚诉讼费怎么收费标准有以下(律师代理费主要是双方协商来确定):执业律师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诉讼,除每件收取3000-50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


·结婚证丢了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
      结婚证丢了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 结婚证丢了一本,夫妻也是可以办离婚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先补办结婚证,之后再申请办离婚手续。如果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其实丢失了一本结婚证影响不大,另一方的结婚证或者其他证件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也可以,并不是必须要补办结婚证之后再离婚...


·隐瞒精神病结婚是否合法
      隐瞒精神病结婚是否合法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有明确的规定,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如果已经结婚,应被视为无效婚姻,那么隐瞒精神病结婚合法吗?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几种疾病: 1.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


·国家赔偿案通报的目的是什么?
      国家赔偿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是时有发生的,为了是社会主体的权益得到保障,各司法机关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必须遵守既定的法律规定,审理结束后,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通报,很多人不能理解国家赔偿案通报的目的是什么,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一、国家赔偿案通报的目的是什么?为了让其他...


·女人怀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怀孕中的妇女是有保护制度的。女方在怀孕期间、生产后一年之内是不能够起诉离婚的,除非双方都愿意协议离婚。女人怀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也会对弱势的一方如孕期女性进行照顾,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若男方有触犯《民法典》的过错行...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3发多少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


·一、事实婚姻彩礼怎么赔付?
      一、事实婚姻彩礼怎么赔付?我国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