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是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不包括在内的纠纷?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哪些是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不包括在内的纠纷?在现实生活中,人民与医院之间经常存在着一些矛盾和纠纷问题。但是当医院在给病人医疗的过程中造成了一些失误使病人的病情恶化的现象在医院中是有存在的。那病人的家属常常会祖安泽司法鉴定来维护自已的权益。那么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不包括在内的纠纷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相关法律说明
  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虽然规定了法院可以单独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没有规定委托的程序及条件.2003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法20号)也只是原则性的规定为:“二、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而其他法律也没有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二、鉴定机关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三、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
  
  (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7)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8)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四、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不包括在内的情况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 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不包括在内的纠纷,列如医疗纠纷的的话题涉及面比较广,不止一家医疗机构,但是有一家的医疗机构的医学会在办理这件事了,还有在法院得到了调解并且也达成了一定的协议、法院对这个医疗纠纷也做出了判决的等等情况,都是司法鉴定不会包含在内的纠纷。
  
  
  


·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
      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医疗欺诈行为,可以向卫生局进行投诉。如果遇到医疗诈骗,如果数额较大,应当报警处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医疗过错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


·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一、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1、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


·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
      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 一、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 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 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原则是怎样的
      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是条例关于解决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是医疗事故争议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进行调解,调解能否达成协议,都取决于医患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迫医患双方当事...


·医疗纠纷赔偿款项包括哪些?
      医疗纠纷赔偿款项包括哪些?医疗事故的发生会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如果医院没有及时处理,很容易引发医疗纠纷。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往往在赔偿方面。其实,对于人身伤害赔偿,我国是有明文规定的,涉及到的赔偿项目也有很多。那么,医疗纠纷赔偿款项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了...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


·非法行医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非法行医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非法行医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1、客体不同。非法行医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的,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行为人主要是利用就诊人缺乏医疗知识,假装...


·医疗过错癌症误诊怎么办
      医疗过错癌症误诊怎么办常人眼中的“误诊”与法律上的“误诊”是两个概念。在一般人眼中的误诊,是从上帝的角度来看的,只要医生所作的判断与实际不相符合,不论何种原因,就是误诊。而法律上的误诊,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有关的医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在诊疗活动中有过错,或未尽到与当...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一、什么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医疗器械的注册产品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并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医...


·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
      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