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又复婚抚养权怎么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夫妻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解除了夫妻关系,而婚姻的关系成立,主要是通过婚姻登记才能够成立。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又想复婚,那么离婚又复婚抚养权怎么判呢?下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有关资料,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一、法院判决离婚后可以复婚?
  
  婚姻关系的成立是在双方志愿的情况下登记成立,法院判决离婚是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做出的判决。当夫妻双方的感情和好,在双方志愿的情况下是可以复婚的。
  
  二、法院判决离婚后如何复婚?有何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一)复婚程序:
  
  (1)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登记程序
  
  三、离婚又复婚抚养权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复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因此,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想要离婚是根据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进行确定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感情很好,在夫妻双方的意愿下是可以进行复婚的。离婚又复婚抚养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父母,双方离婚之后又复婚,子女的抚养问题仍然交于孩子的亲父母。
  
  
  
  


·父母抚养费给到子女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父母抚养费给到子女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


·离婚时夫妻婚内财产如何分割
      对夫妻婚内财产的分割,一般是在离婚的时候,而婚内财产很多时候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您知道夫妻婚内财产如何分割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标准
      不管是国内离婚还是涉外离婚,都是需要对财产问题做出分割的。那么对于涉外离婚来讲,具体该如何分割夫妻财产呢,有哪些判决标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标准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庭审过程中,法官如何判断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符合中国《婚姻法》的法...


·一、新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
      一、新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有哪些离婚条件是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那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条件一样吗?如果不一样,那两种离婚方式的离婚条件分别是什么呢?新婚姻法规定离婚条件有哪些呢?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


·离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离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


·如果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判决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
      如果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判决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


·夫妻财产aa协议具有司法效力吗?
      夫妻财产aa协议具有司法效力吗?夫妻财产aa协议是具有司法效力的,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刑法家庭暴力行为应该如何处罚
      1、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婚姻法》第...


·国家赔偿的范围计算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在治理国家的过程当中是首先要保障国家权力能够得以正常实施的,但是国家这种绝对权威的权力就很容易造成生活当中对普通民众的一些侵权行为,国家权力的扩张也使得这种侵权行为的可能性在不断的增加,所以国家赔偿法的存在显得非常重要。那么,国家赔偿的范围计算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范围...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为支付彩礼生活困难,彩礼可以返还吗?
      为支付彩礼生活困难,彩礼可以返还吗? 结婚支付彩礼是自古以来流传的一种婚礼风俗,每个地方的彩礼习俗都有所不同,彩礼的数额也是不一样的,古代彩礼多是讲求心意相通,现代彩礼却有点变了味儿,追求越多越好,有一些地区为了彩礼甚至会背上巨额借款。结婚前多是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支付的彩礼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