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劳动者可以起诉用人单位要求补足差额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江苏省法院的裁判观点认为:关于认定工伤的职工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导致的工伤保险待遇为由起诉用人单位补差额的请求,法院认为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的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对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主张予以受理。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伤事故发生时已为其办理了工伤保险,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就该差额损失,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没钱支付抚养费没工作怎么办?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且确定好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承担一笔抚养费。具体金额多少可以由双方协商,也可以通过法律判决。除非一方有及特殊情况,否则是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的,那么没钱支付抚养费没工作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详细讲一讲。 一、离婚没...


·拖欠工资欠条怎么打
      拖欠工资欠条要包含以下内容: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方身份信息;欠款的数额,用途;是否给付利息;是否约定还款日期;债务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书写欠条的时间。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公司今因(原因)欠同志月工资,共计人民币元整。逾期不支付的,按每日%利息支付。特立此据。落款人:某某公司(...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法人责任是什么?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法人责任是什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少发工资可以到哪里投诉
      公司少发工资可以到哪里投诉?公司少发工资可以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


·一、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需要注意什么?
      一、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需要注意什么? 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问题在国家现行法律里找不到具体的天数规定。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书》里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天数(连续的和累计的),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书》里约定劳动者必须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并在《规章制度手册...


·上班因单方事故被撞伤算工伤吗?
      上班因单方事故被撞伤算工伤吗 员工上班时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被撞受伤,因为是在上下班途中,按规定可以被认定工伤。但是,经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为单方事故,那么,这将可能直接影响工伤认定。 按规定,非公司员工本人主要责任或全责受伤的,才能申请认定工伤。 并且,按规定出现以下情形应当...


·单位辞退员工条件有哪些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


·解除劳动合同与辞退的区别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与辞退的区别是什么?1、各种方式的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可以运用,劳动者也可以运用,双方还可以协商一致共同运用。而开除、除名、辞退三种方式,只有用人单位才可能运用,劳动者没有这种权力。2、各种方式的适用对象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对象是用劳动合同建...


·无工作被打伤误工费怎么算《民法典》(自2021年
      无工作被打伤误工费怎么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二十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


·因公出差人员感染新型肺炎算工伤吗
      属于出差期间患病,不属于工伤。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7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


·自己在工作岗位上中风算不算工伤
      一,自己在工作岗位上中风算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