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员工入职办公用品配备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新到一个公司就职所需事项有很多,对于新员工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也需要尽快去融入这个新环境,才能对工作有所帮助。同时根据职位的不同所需注意事项也就有很多不同之处,那么员工入职办公用品配备具体有那些?下面的我们与您一一分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修改履历
  
  1、目的:
  
  规范新入职人员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领用和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办公成本费用。
  
  2.范围:
  
  3、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全体职员。
  
  3.1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3.1.1高层管理层级(核心领导层):黑色升降高背扶手转椅(1);豪华转角办公桌(1);仿实木两层对开文件柜(1);仿实木三层文件柜(1);黑色皮质沙发(1);玻璃茶几(1);饮水机(1);笔记本电脑(1);办公电话(1)。
  
  3.1.2中层管理层级(部门总监及经理):黑色升降高背转椅(1);普通办公桌(1);三层抽屉柜(1);笔记本电脑(1);办公电话(1)。
  
  3.1.3职员层级(部门主管及普通职员):普通办公椅(1);普通办公桌(1);三层抽屉柜(1);台式电脑(1);办公电话(1)。
  
  3.1.4职能部门配置:双层推拉文件柜(1);单层推拉文件柜(1);特殊需求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根据需要统筹配置。
  
  3.1.5按照标准配置的办公设备进行固定资产登记表登记后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部门资产管理员必须进行部门资产登记表变更,并上报行政部。
  
  3.1.6各部门如需要增加办公设备,在规定配置标准内可报行政部审批采购后配发,如超过配置标准需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再报行政部采购登记配发。
  
  3.1.7各部门标准配置以外的设备纳入行政部作资产库存供调拨使用。
  
  3.2办公用品配置标准
  
  3.2.1通用办公用品:指公司所有职员根据工作需要都可以领用的办公用品,例如:签字笔、工作笔记本、签字笔笔芯、橡皮擦、易事贴等易消耗的办公用品。
  
  3.2.2部门专用办公用品:指责任部门才能领取的办公用品,如:复印纸、收据等。 3.2.3部门公用办公用品:指各个部门可共同使用的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订书机、打孔器等。
  
  3.3领用和配置
  
  3.3.1职员配备标准:签字笔、圆珠笔(第二次以后为笔芯)、工作笔记本。每月由部门文员统计部门需求,统一至行政部领取。
  
  3.3.2新入职人员由部门文员协助到行政部领用“通用办公用品”,特殊岗位可依据需要申领其它办公用品,需获得本部门经理和后勤主管审核批准(人力资源部至少提前两天通知新入职人员
  
  信息至行政部,行政部仓管员于新职员到岗前一天将所需办公用品打包并通知部门文员领取)。
  
  3.3.2经理及以上人员配备标准:签字笔(第二次以后为笔芯)、软笔记本、其它必须用品。?
  
  3.3.3所有领用的办公用品数量均为一个单位,耐用品更新时以旧换新,非人为损坏需以坏换新,丢失责任自负。?
  
  3.4办公设备的申领流程
  
  3.4.1职能部门新员工报到或其它原因需添加配套办公设备。
  
  3.4.2由各职能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写资产申购、转移审批表报部门经理。?
  
  3.4.3职能主管经理对资产申购、转移审批表审核后报行政部。?
  
  3.4.4行政部对申购需求进行审核。
  
  3.4.5行政部确认资产库存有无库存实物(如无库存进入采购程序)。?
  
  3.4.6如有库存调拨资产库存发放出库(固定资产记录登记表变更)。?
  
  3.5办公设备的采购
  
  3.5.1行政部对资产申购、转移审批表进行审核,核对确认库存数量。库存数量如不能保证部门需求由行政部对办公设备需求做出统计并编制采购计划。?
  
  3.6办公设备的出入库管理
  
  3.6.1办公设备到货后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作为固定资产登记表变更记录的依据和费用报销的凭据。行政部仓管员和采购人员必须在入库单签字确认。
  
  3.6.2行政部通知资产申购部门办理出库手续。出库单作为部门固定资产登记表变更记录的依据,且行政部仓管员和申购部门资产管理员必须在出库单签字确认。 3.7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
  
  3.7.1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由行政部统一进行。
  
  3.7.2各部门有义务配合行政部做好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
  
  3.7.3行政部编制固定资产总表和部门固定资产分表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控制管理,并对公司资产进行统一编号、贴签。
  
  3.7.4部门和个人配套办公设备由部门资产管理员按照配套内容进行固定资产分表登记。?
  
  3.7.5每位职员对自己的配套办公设备负管理责任。
  
  3.7.6部门负责人、部门资产管理员对部门配套办公设备负管理责任。
  
  3.7.7如出现人员变动、工作交接而造成资产变动须做好办公设备交接检查,由部门
  
  资产管理员进行变更记录。
  
  3.7.8所有涉及办公设备交接而造成资产变动情况必须上报至行政部,行政部对各部门出现的资产变动必须进行固定资产总表的变更记录。?
  
  3.8办公设备的维护、报修和报废
  
  3.8.1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由使用人员和使用部门负责。?
  
  3.8.2办公设备的检查和修理由行政部负责。
  
  3.8.3办公设备如出现故障和损坏,使用人和使用部门应填写资产维修申请单报行政部进行维修登记。
  
  3.8.4行政部对报修的办公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损坏原因、维修项目和维修预算报价后进行维修。
  
  3.8.5行政部确认无维修价值的办公设备应填写资产处置表报审核后做相应报废处理。?
  
  3.8.6办公设备报废后应在固定资产登记总表和部门资产登记分表作相应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新员工入职办公用品配备在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情况下领取所需物品,同时申请办公设备到货后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也是作为固定资产登记表变更记录的依据和费用报销的凭据。行政部仓管员和采购人员必须在入库单签字确认后。还需了解更多可咨询专业人士。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盗窃案批捕后的工作是什么
      一、盗窃案批捕后的工作是什么?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


·职工薪酬包括福利费吗?
      大学毕业生在求职的时候,除了关心职业发展前景外,岗位的薪资报酬可以说是其最看重的。一提到薪酬,大部分人都将其同工资画上等号。其实不然,基本工资只是职工薪酬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薪酬还包括很多项目,那么职工薪酬包括福利费吗?我们通过下面这篇文章了解下关于薪酬的一些知识。 一、职工薪酬...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办?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办?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每年两个月工资的赔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


·耳朵软骨骨折工伤鉴定能评几级伤残
      在现实生活当中,各种天灾人祸总是难以避免。有些受伤的情况是我们不可预料的,如果是工伤的话,肯定会依据鉴定的等级来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所以,一般鉴定等级对当事人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以下资料是我们整理的耳朵软骨骨折工伤鉴定能评几级伤残的内容。您可以一起了解一下。 一、耳朵软骨骨折工伤...


·单位辞退员工怎样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怎样不用赔偿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


·申请误工费需要的证明资料:
      申请误工费需要的证明资料: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


·劳动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法律规定中选举给不给误工费
      法律规定中选举给不给误工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


·一、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应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


·我国工程质量保证金退回时间是多久
      我国工程质量保证金退回时间是多久?为了充分确保有关工程的质量,防范风险出现,我国规定了工程需要设立质量保证金。并且还规定,在满足条件下可以申请返还。那么,我国工程质量保证金退回时间是多久?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是多少?工程...


·工程工期延误损失计算方法是什么?
      工程工期延误损失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般的工程项目都是有一定周期的,在正常情况下工程是不会延期的,但是也会有特殊情况发生。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由于一些情况发生了工程延误,就需要面临索赔。那么工程工期延误损失计算的方法是什么?这些问题就是我们带给您的内容。 一、工期延误损失的计算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