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每一个行业都有他需要遵守的规则,国家也会制定出一个标准来规划整个行业,只有制定实施了合格的标准才能够更好的适用发展。在煤矿井巷工程中,国家也有制定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那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资料,请详细阅读下。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井筒指联系地面和地下巷道的通道,分立井、斜井和平硐。立井由井颈、井身、壁座和井窝组成,斜井、平硐由井(硐)口、井(硐)身和连接处组成。
  
  2.0.2主要巷道主要巷道指井底车场巷道,机电硐室,主要运输巷道,总回风巷道等的总称。
  
  2.0.3一般巷道一般巷道指除主要巷道以外的巷道和其他硐室,如采区顺槽盒回风巷道、人行道等的总称。
  
  2.0.4眼痕率眼痕率指光面爆破后,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大于炮眼长度的70%的炮眼眼痕长度算作一个可见的炮眼眼痕。眼痕率是检验光面爆破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
  
  2.0.5暗井自下一水平层至上一水平层用作提升、通风、上下人员、运送材料或敷设管线的通道称为暗井。
  
  2.0.6蜂窝蜂窝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露出石子深度大于5MM但小于保护层厚度的缺陷。
  
  2.0.7孔洞孔洞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但不超过砌体截面尺寸1/3的缺陷。
  
  2.0.8锚固力锚固力指锚杆对围岩所产生的约束力。
  
  2.0.9抗拔力(拉拔力)抗拔力指阻止锚杆从岩体中拔出的力。
  
  2.0.10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弧板是指由4至8块圆弧形状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拼装组成并进行壁后充填和灌浆。
  
  2.0.11粗料石粗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凸凹深度不大于20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2.0.12细料石细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加工凸凹深度不大于2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2.0.13瞎缝瞎缝指两个砌块缝间未砌筑砂浆垫层的缺陷。
  
  2.0.14干缝干缝指两个砌块间的砂浆不饱满,其间隙可被捅透的缺陷。
  
  2.0.15施工缝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时,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2.0.16井壁漂浮下沉用钻井法凿井结束后,在充满泥浆的井筒中,通过预制的锅底和井壁不断地连接,用以克服泥浆的浮力,并使其缓慢地下沉直至井底的作业。
  
  2.0.17固井(壁后注浆充填固井)钻井法施工中,井壁下沉到达井底后,通过管路向井壁外侧与井帮之间的环形空间自下而上地注入比重大于泥浆的胶凝状浆液,将泥浆置换出来,达到固结井壁的作业。
  
  2.0.18锚网背支护指在锚网支护中,在网面上紧贴铺设钢梁、钢带、钢筋、钢筋水泥板等材料,并用锚杆固定。
  
  2.0.19预应力锚杆(锚索)由锚头预应力筋、锚固体组成,通过对锚杆预加力提供所需的主动支护拉力的锚杆。
  
  2.0.20泥浆护壁采用钻井法、冻结法(钻孔)施工立井井筒时,利用井孔内泥浆的静压力平衡地压与水压,并使泥浆渗入围岩,形成泥皮,达到维护井(孔)帮的方法。
  
  2.0.21井底车场连接处(马头门)连接井筒与井底车场巷道的过渡段变断面硐室。
  
  2.0.22主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线路指井下主要斜井绞车道、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地面运煤、运矸石干线和集中装载站车场的总称。
  
  2.0.23一般运输线路一般运输线路指除主要运输线路外的运输线路(不包括采煤、掘进工作面临时巷道)。
  
  2.0.24浮离浮离指铺轨工程中的道钉或压板与轨翼不密贴的缺陷。
  
  2.0.25空吊板空吊板指轨枕两端或一端虚悬或轨枕与轨底面不贴合的缺陷。
  
  3、基本规定
  
  3.0.1煤矿井巷工程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提出明确的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审查批准。
  
  3.0.2煤矿井巷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具有适用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3.0.3煤矿井巷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用于井巷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应进行现场验收,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当建设项目没有监理机构时,由建设单位代表确认;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查并形成质量记录。
  
  3.0.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
  
  井巷工程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井巷工程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分项工程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对涉及井巷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井巷工程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工程划分
  
  4.0.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应按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4.0.2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单元为一个单位工程;
  
  对于跨年度施工的井筒、巷道等单位工程,可按年度施工的工程段划分为子单位工程。
  
  4.0.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对于支护形式不同的井筒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支护形式不同划分为
  
  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对于支护形式相同的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月度验收区段划分为若干
  
  个子分部工程。
  
  4.0.4煤矿井巷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主要施工工序、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4.0.5井巷工程的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
  
  附录A进行划分。
  
  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
  
  5.0.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点进行验收。
  
  5.0.2分项工程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检查点中有75%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合格质量规定,其余的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合格率应达到70%及其以上,其余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5.0.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5.0.4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的得分率应达到70%及以上。
  
  5.0.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序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
  
  C.0.1的规定进行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
  
  C表
  
  C.0.2的规定进行记录;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
  
  C表
  
  C.0.3的规定进行记录;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汇总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
  
  我们国家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管理,有效地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更好的保障煤矿井巷工程的质量制定并实施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一定要制定设计施工图并且还要按照合格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还要做出相应的记录。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样的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样的? 在房屋等建筑的施工项目中,大部分都会涉及到围墙的施工。无论是哪个部位的施工,在施工完成之后都应进行验收,经验收没有质量问题的,才可以开始使用,也才能保证使用者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围墙施工也不例外,那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了...


·2023因工伤亡待遇包括什么
      2023因工伤亡待遇包括什么 一、因工伤亡待遇包括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


·哺乳期《劳动法》规定是怎样的?
      女性职员在请产假时,一般会顺带请哺乳假,对于申请哺乳假的情形,职员是可以照常领取工资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不少职员由于不知道哺乳期《劳动法》规定是怎样的,故而在生育孩子后,不能享受到该待遇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哺乳假? 每天一小时的叫授乳假,产...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目前,社会上各种劳动内容不同,劳动关系复杂。保障劳动关系,解决劳动关系争议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为了保障工人自身的合法权益除了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还需要了解哪些机构可以解决劳动中出现的争议。那么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就...


·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但如果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现在,我们就该问题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哺乳期内被辞退赔偿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哺乳期内被辞退赔偿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


·没有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算公司股东吗
      没有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算公司股东吗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 ? ? ? ? ? ?土地房产律师 ? ? ? ? ? ?公司经营律师 ? ? ? ? ? ?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婚姻家庭律师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进行股权变更的时候,是需要去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所...


·误工费具体主张多少依据什么?
      误工费具体主张多少依据什么?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之规定,误工费的主张首先是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如果有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加以确定。 1、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的出院诊断证明上...


·签劳动合同的过程是怎样的
      签劳动合同的过程是怎样的 1、提前准备在劳动合同订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文本,一边对合同文本内容又充分的了解,特别是对于双方协商约定的条款,尤应引起高度重视。2、把握内容从全面保护个人利益出发,应尽量了解《劳动法》的内容,这一点虽然对大众来说又很大的难度,但从合同本身...


·一、法定退休年龄工伤待遇是否可以享受?
      一、法定退休年龄工伤待遇是否可以享受?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工伤待遇,劳动者超过了退休年龄之后还继续工作的话,此时已经不具有法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而用人单位也不会再为其购买工伤保险,此时要是劳动者超退休年龄工伤的话,虽然无法获得工伤保险机构的赔偿,但此时却可以获得用人...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但是,在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