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承包规范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建筑工程承包规范是什么?
  
  在需要进行土地建设的时候,一般都选择承包给专业的工程团队进行建设。他们比我们更加专业更加高效的完成工作,可是近期不少的工程团队只注重速度,而却忽略了工程质量,我们在验收的时候就要按照规范验收。下面我们来看看,建筑工程承包规范是什么?
  
  修编《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的目的是贯彻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法规政策,总结我国二十年来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方法,推进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经验,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做法,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不断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其中项目范围管理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一般规定
  
  1、项目范围管理应以确定并完成项目目标为根本目的,通过明确项目有关各方的职责界限,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2、项目范围管理的对象应包括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专业工作和管理工作。
  
  3、项目范围管理的过程应包括项目范围的确定、项目结构分析、项目范围控制等。
  
  4、项目范围管理应作为项目管理的基础工作,并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组织应确定项目范围管理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并对范围的变更进行检查、分析和处置。
  
  (二)项目范围确定
  
  1、项目实施前,组织应明确界定项目的范围,提出项目范围说明文件,作为进行项目设计、计划、实施和评价的依据。
  
  2、确定项目范围应主要依据下列资料:
  
  (1)项目目标的定义或范围说明文件。
  
  (2)环境条件调查资料。
  
  (3)项目的限制条件和制约因素。
  
  (4)同类项目的相关资料。
  
  3、在项目的计划文件、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对工程项目范围的说明。
  
  (三)项目结构分析
  
  1、组织应根据项目范围说明文件进行项目的结构分析。项目结构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分解。
  
  (2)工作单元定义。
  
  3 工作界面分析。
  
  项目应逐层分解至工作单元,形成树形结构图或项目工作任务表,进行编码。
  
  2、项目分解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内容完整,不重复,不遗漏。
  
  (2) 一个工作单元只能从属于一个上层单元。
  
  (3)每个工作单元应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者,工作单元之间的界面应清晰。
  
  (4)项目分解应有利于项目实施和管理,便于考核评价。
  
  4、工作单元应是分解结果的最小单位,便于落实职责、实施、核算和信息收集等工作。
  
  5、工作界面分析应达到下列要求:
  
  (1)工作单元之间的接口合理,必要时应对工作界面进行书面说明。
  
  (2)在项目的设计、计划和实施中,注意界面之间的联系和制约。
  
  (3)在项目的实施中应注意变更对界面的影响。
  
  (四)项目范围控制
  
  1、组织应严格按照项目的范围和项目分解结构文件进行项目的范围控制。
  
  2、组织在项目范围控制中,应跟踪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建立文档。
  
  3、组织在进行项目范围控制中,应判断工作范围有无变化,对范围的变更和影响进行分析与处理。
  
  4 项目范围变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范围变更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2)范围变更后应调整相关的计划。
  
  (3)组织对重大的项目范围变更,应提出影响报告。
  
  5、在项目的结束阶段,应验证项目范围,检查项目范围规定的工作是否完成和交付成果是否完备。
  
  6、项目结束后,组织应对项目范围管理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
  
  总的来说,规范是为了让工程团队能有标准去进行建设,更加好的完成工作。若是因为工程质量出现的工程事故,工程团队为第一责任人,直接追责。在建设完成后,验收的时候我们也应该按照规范进行验收。关于建筑工程承包规范是什么,您明白了吗?
  
  


·一、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一、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


·工资薪金总额有哪些?工资薪金总相关问题有哪些?
      作为工薪阶层,职工十分关注自己每月的工资收入,几乎每个人都不会例外。对于每个月各项所得以及各项扣除这使得很多人弄得晕头雾水。下面,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一篇有关工资薪金总额的文章,以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


·湖北省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的情况之下工伤认定是必须要进行的一个步骤,而且现在基本上各省进行工伤认定的单位都是当地的社保局。湖北省内的职工如果要申请工伤认定的话,首先必须就要了解一下湖北省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只有按照社保局的要求,遵守工伤认定的流程,才能尽快的得出工伤认定的结论。 一、湖北省 ...


·劳动局工伤认定有什么时效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局工伤认定有什么时效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 编号: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与 (身份证号: )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 ,订立的合同编号为 ,合同期限为 的劳动合同,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下列第 项规定予以 ...


·现如今疫情上班工资怎么算
      现如今疫情上班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


·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
      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我国破产法中有关于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的相关解决方法,一是对员工应得薪酬的规定,二是企业员工的去向安排问题。那下面我们就企业倒闭员工的处理问题做出相关的解答,详细请阅读下文。一、 企业倒闭员工怎么办企业倒闭后给职工的路无非就是两条:分流和遣散;分流的话,只是集...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 1、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2、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


·劳动合同未盖骑缝章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一、劳动合同未盖骑缝章是否具备法律效力?1、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2、只要双方已经签字或盖章,劳动合同没有骑缝章,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二、骑缝章骑...


·现实生活中不乏在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又反悔,而单位又向
      现实生活中不乏在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又反悔,而单位又向反悔的劳动者主张高额违约金的情形。但并不是所有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都需要支付违约金,那么什么时候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金?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进行解答。 一、什么时候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


·与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还是劳动合同?
      与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还是劳动合同?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就此而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之间存在以下不同点:(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