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把房屋赠与给别人要办理怎样的手续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房屋的处分不仅仅是出售,还包括了赠与、继承等等。而此时在不同情况下处分房屋的,此时需要办理的手续是不同的。毕竟房屋是不动产,不能像一般动产那样实际交付了占有之后就算完成。那现实中把房屋赠与给别人要办理怎样的手续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把房屋赠与给别人要办理怎样的手续
  赠与房产的行为属于发地产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房屋赠予手续有五个步骤:
  1、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按规定,房屋赠予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3、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予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5、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三、赠与出去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已经赠与出去的房子能否要回来,首先需要看赠与的而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了,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
  把房屋赠与给别人的行为属于双务行为,此时不仅要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也要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才行,否则的话赠与就不能实现。而此时具体该办理怎样的赠与手续呢,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不少老房可能会面临拆迁,在其中居住的居民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不少老房可能会面临拆迁,在其中居住的居民们也面临拆迁安置工作。而目前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大多数采取房屋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为了保障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就有必要了解产权置换安置的标准,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这项标准吧。 一、房子拆迁产权置换标准 对于非住...


·丢了购房合同有没有风险在房屋买卖时
      丢了购房合同有没有风险在房屋买卖时,我们都会签订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遗失购房合同的情况,部分购房者认为购房合同遗失就失去了产权凭证,实际并非如此。不过,购房合同丢失也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购房合同丢失会引发什么风险,主要看合同在什么时候丢失的。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在做预...


·债务人放弃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债务人放弃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可以,《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


·怎么写公司租赁房屋合同?
      现在很多公司都通过租赁写字楼来进行办公,以降低经营成本。公司需要同房屋所有方签署公司租赁房屋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那么公司租赁房屋合同应该怎么写?包括哪些主要条款?我们简单罗列了一篇范文,想我们一起参考下。 公司商业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买房网签是必须进行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房对于很多家庭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对于房价不断飙升的一些城市来说,因为您都知道一套房子的价值。买房时会有买房网签,那么,买房网签是必须进行吗?买房网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整理一下。 一、买房网签是必须进行吗 买房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您的买卖协议备案,...


·一、房产继承不愿意放弃继承权怎么处理?
      一、房产继承不愿意放弃继承权怎么处理? 可以一方获得房产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赔偿,双方可以竞价由竞价高者获得权。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人未放弃继承权的,该继承人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其他继承人不得将遗产占为已有。如果没有全部继承人同意,不能确定遗产的归属,房屋过户手续无法办理。 《...


·卖房合同上没有写过户时间怎么办
      卖房合同上没有写过户时间怎么办?1、房屋买卖合同上没有注明房屋过户时间,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2、如果对方不予协助,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定会支持的,因为这是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房人必须承担的附随义务。3、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房产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


·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流程
      房价日益增加,买一套新房对很多人来说成为一件很吃力的事。那么,对于很多需要住房的人,购买二手房成为了更多人倾向的选择。在购置二手房的时候,选择贷款购买二手房更是一件经济,减少负担的行为。那么,就由我们给您详细介绍。 一、购买二手房需要办理一些手续基本的有几点,第一点您作为借款的方...


·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虚假离婚是否有法律效力
      由于房产的限购政策,很多地方开始盛行假离婚买房的景象,尤其是在大城市。前段时间,新闻报道上海民政局离婚队伍远远高于结婚人群,很多人趁下班时间排队去离婚,大部分人都是为了一个目的,买房。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您为什么要假离婚买房呢?假离婚有什么后果吗?请听的讲解。 一、假离婚买房的涵...


·一、福利房共同财产按市值分割是合理的吗?
      一、福利房共同财产按市值分割是合理的吗?福利房共同财产按市值分割是不合理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


·湖北省宜都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哪些项目?
      湖北省宜都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哪些项目?湖北省宜都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的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几项的总和我们统一称之为房屋的拆迁补偿,每个地区对于各项补偿标准有所不同,需要严格按照当地的政策执行。二、赔偿的具体内容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