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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劳务关系主体的审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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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接受劳务方通常以处理自身或家庭事务为主要目的,缔约形式不尽完备。司法实践中,首先应当初步审查被告是否系劳务关系的相对方即接受劳务方,对此应由提供劳务者承担举证责任:

  (1)对于存在书面约定的,依据劳务合同的缔约主体,结合实际履约情况审查主体是否适格;

  (2)对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的,应当审查是否有其他证据可证实劳务关系的相对方,如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报酬支付凭证、报警记录、询问笔录等;

  (3)对于无其他证据可证明存在劳务关系的,应当以一般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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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建筑装饰工程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工程质量有保证,才能发挥其最大作用,让市民使用放心。但是如何保证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是一个重大课题。那么,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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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权是什么意思?工伤保险请求权是基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行政性质的法规而享有的一种工伤保险请求权,该请求权实质是国家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的社会保障措施,目的是将工伤损害负担社会化,实现对劳动者利益的充分保护和补偿。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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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_______: 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______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 经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符合《工伤保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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