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的过程经常发生一些当事人预料不到的情况,为了降低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的风险,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享有一定的抗辩权,以此达到维护当事人利益的目的。因此,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内容需要您加以学习,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全面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履行合同应当遵循下列两项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综上所述,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三种权利,详言之,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这三种权利都有着各自的适用条件,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选择可以维护自己权利的抗辩行使。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签订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可以主张违约定吗?
       签订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可以主张违约定吗?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条款,若合同向对方违约,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相关条款主张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


·国际贸易合同陷阱具体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发展,国际贸易对企业,对国家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当前许多企业加入了国际贸易,但是在繁荣的国际贸易中,许多欺诈分子趁机制造陷阱,国际贸易合同陷阱是我们尤为需要注意的,为避免踏入这种陷阱,下面我们就为你介绍这些陷阱。 一、国际货物贸易合同陷阱的主要特征 根据利用签订国...


·合同到期没按时续签怎样赔偿?
       合同到期没按时续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应当及时续签,如果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仍然留在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赔偿,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一年以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一、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 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怎么书写?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怎么书写?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 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为买方。 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


·入股未签合同怎么起诉?
      入股未签合同怎么起诉?(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


·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物的要求是否合理
      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物的要求是否合理?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物的要求是否合理这个问题是需要根据解除买卖合同的原因分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1、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①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


·合同到期算裁员合理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公民的各项权益都受到了保护,劳动者都知道要在入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合同都是有固定期限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算裁员合理吗?这种情况算是合理的,但是用人单位在进行裁员后,也是要按照规定支付给员工补偿金的。 一、公司...


·合同解除之后违约金还能要吗?
       一、合同解除之后违约金还能要吗? 合同解除之后违约金就不能要了,因为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只能择一行使,理由如下: 1、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认为,违约金有补偿性、惩罚性两种,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


·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民法总则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总则第149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