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转账=借款?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在人们的支付方式大多是转账,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区分转账行为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因为生活中很多法律关系都涉及到转账,处理结果则各不相同,因此并不能仅凭借“转账凭证”这一证据,就定性为借款,而需要其他证据来证明案件的事实,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各个证据的证明力等综合审查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借钱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借钱写借条还是写欠条一、借钱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


·网贷催款人殴打欠款人犯法吗
      网贷催款人殴打欠款人犯法吗?一、监管政策 《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试点资格,或提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以非法手段追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借条上出借人名字写错能起诉吗
      借条上出借人名字写错能起诉吗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借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1、如果借条名...


·公司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的处理
      公司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的处理 一、债权问题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


·分手费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分手费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分手费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分手费欠条、青春损失费欠条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处理该类案件的难点在于对其效力的认定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因为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应支持当事人的诉求;也有观点认为,既然当事人出于自愿签订该欠条,应当认定...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


·法律中债务加入是什么意思?
      法律中债务加入是什么意思?法律中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


·欠条法律期限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欠条法律期限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一、欠条法律期限是多久 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


·拖欠货款要求逾期利息的依据是什么
      拖欠货款要求逾期利息的依据是什么?拖欠货款要求逾期利息的依据是什么逾期利息:是由逾期贷款造成的罚利息,具体是指贷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一般操作是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再增加30%-50%的罚息,具体算法还要看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


·分居后债务不知情如何处理
      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由于夫妻感情生活的不和谐,时常会出现夫妻分居的情况。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仍然存在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一问题,对于分居后债务不知情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分居后债务不知情如何处理   处理上述案例纠纷,通常会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


·对签发空头支票罚款及处罚的力度
      对签发空头支票罚款及处罚的力度 一,什么是空头支票?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 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