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诈骗洗钱是否构成洗钱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网络诈骗洗钱是否构成洗钱罪?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许多第三方支付平台逐渐崛起。有不法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的漏洞,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对他人进行网络诈骗,再通过一些方式进行资金转移,比如,将这些钱充值为游戏币或者比特币等虚拟币再提现转为现金。乍一看好像只是诈骗行为,但实际上也可能包括了洗钱行为。那么,网络诈骗洗钱是否构成洗钱罪?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网络诈骗洗钱是否构成洗钱罪
  
  (1)洗钱罪的违法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2、行为
  
  本罪在行为方面表现为:
  
  (1)提供资金账户:是指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
  
  (2)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成现金,还包括将此种现金,如人民币转换为彼种现金,如美元,将此种金融票据,如外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转换为彼种金融票据,如中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指其他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性质与来源的一切方法,如将犯罪所得投资于某种行业,用犯罪所得购买不动产等等。
  
  3、行为对象
  
  本罪的行为对象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
  
  4、结果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网络诈骗洗钱可能构成洗钱罪
  
  网络诈骗所得收益本身就是违法收益,违法收益拿来洗钱也构成了洗钱罪的违法行为要件,一般情况下属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其他行为对象。
  
  综合网络诈骗洗钱是否构成洗钱罪一文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网络诈骗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但单纯的网络诈骗并不会变成洗钱行为。但是有许多人就是通过网络诈骗这种方式来掩藏洗钱行为。类似的就比如说有那种建立私人基金,利用高收益投资返利高,在网络上吸取大量民众,骗取资金。这些资金最终不知去向。这笔资金就可能用于再进行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用途,这就不单纯为诈骗行为了。也有可能是洗钱行为。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对商业贿赂罪是如何认定的
      商业贿赂,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是我国刑法关于商业贿赂罪的量刑。由此可见,一旦被认定为商业贿赂罪,其惩罚非常之严重,所以准确认定就显得至为重要。那么具体来说对商业贿赂罪是如何认定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最新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处罚
      最新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处罚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生产、销售假药,...


·名誉权的诽谤构成犯罪吗
      名誉权的诽谤构成犯罪吗? 我们在生活当中,时常会面对这样的社会现象,就是自身的名誉权利受到他人的诽谤等行为。这样的行为,容易对自身的发展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甚至有可能造成被害人的伤亡情况。国家针对这种社会现象,为了保障稳定的社会环境。针对诽谤行为制定了专门的诽谤罪管理规定。那么,...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如何判刑
      在生活当中提到毒品原植物,可能我国公民最有印象的就是罂粟。罂粟本身就是毒品的一种幼苗,经过培育以后,可以生产出毒品。因此,我国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毒品,就不允许任何人非法持有有毒品原植物幼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如何判刑? 一、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如...


·职务侵占罪可以自诉吗?
      自诉案件一般是指那种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而与之相对的则就是公诉案件,往往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现实中,职务侵占罪可以自诉吗?如果你不清楚,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务侵占罪可以自诉吗 职务侵占罪是...


·刑事法律意见书如何书写?
      刑事法律意见书如何书写? 一、刑事法律意见书如何书写? 有关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中尚未颁布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格式。法律意见书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新的文种。就当前各地的使用情况看,基本形成了如下一种写作模式。 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 2.致送...


·犯罪既遂未遂界定是怎么样的?
      犯罪既遂未遂界定是怎么样的?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何谓犯罪既遂,在学理和判解上一般有三种观点,一是结果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造成了法定的犯罪结果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二是目的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


·未成年犯罪留案底吗?
      在我国的律法体系中,对于老弱病残会有所照顾,就以未成年人来说因其年龄的特殊性其所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会比成年人少些。虽然会对未成年人犯罪者有所照顾,但是未成年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样都不少。那么未成年犯罪留案底吗? ?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的解答。 1、未成年人犯罪也属于有案...


·2023缓刑最短可以判好久?
      缓刑最短可以判好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3 7天、7 7天、30 7天,具体的开始时间,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盗窃罪从重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我国的刑法体系并不是僵化的,它对同一个罪名的不同行为作了不同的量刑。也就是说根据行为的性质,犯罪次数等等来确定行为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那么盗窃罪从重处罚的条件是什么?对盗窃罪如何从重处罚?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从重处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