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集资诈骗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民间许多的众筹行为已经越来越火,许多的人在缺钱等情况都能利用众筹解决问题。可是不法分子也看上了这一点,营造虚假的情况去进行诈骗谋取利益。现在我国对这个集资诈骗严格管控,下面我们看看单位集资诈骗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单位集资诈骗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中国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经济发展。
  客观要件
  
  集资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集资诈骗罪的行为实质所在。2、集资是通过使用诈骗方法实施的。所谓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谎言,捏造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的资金的行为。在实践中,犯罪分子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行为主要是利用公众缺乏投资知识,盲目进行投资的心理,钻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纷繁复杂、法制不健全的空子进行的。只要行为人采用了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方法进行集资的,均属于使用欺骗方法非法集资行为。3、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必须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
  主体要件
  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刑法》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集资诈骗罪主体。
  主观要件
  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总的来说,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财务为目的的。其次,我国法律规定单位如果要构成集资诈骗罪的,集资的数额必须是在50万元以上。非法集资诈骗的定罪是要看实际情况来进行定罪的,因此没有具体的量刑标准。关于单位集资诈骗罪认定标准,您明白了吗?
  
  
  


·涉嫌诈骗罪已下刑事拘留该怎么办
      一、涉嫌诈骗罪已下刑事拘留该怎么办 第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或拘传变相羁押。若是是刑事拘留了,除三类案件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单位。 第二、近亲属有知...


·刑法全文诈骗罪是怎么规定的
      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诈骗的过程当中肯定受害者是完全不知情的,甚至整个的合作和交易过程从表面上来看都是非常的平静和愉快的。因为现在诈骗手段的高级化和公民个人防范意识的薄弱性,导致现在诈骗的案例每年还是非常的多。很多受害者都是在事后才开始关心,刑法全文诈骗罪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本站我们就为...


·殴打老人属于什么罪行
      殴打老人属于什么罪行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殴打父母,虐待老人的,涉嫌虐待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


·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
      阻碍执行职务罪有其自己的一个裁量标准,但它与妨害公务罪又有一定的区别,很多人容易将两词弄混淆,因此会在自己遇上同样的事情时,无法明显区分出属于二者中的哪一种,这里我们就来给您解说一下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 一、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 阻...


·通过行贿串标围标量刑是怎么样的
      一、通过行贿串标围标量刑是怎么样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串通投标罪的相关条款: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标罪与...


·自诉案件被判决有罪可以逮捕吗
      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可以决定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后继续由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在多数人的概念中是检查机关提起公诉,由法院来判决的案件。如果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且达到刑...


·持刀伤人加吸毒怎么算量刑幅度?
      持刀伤人加吸毒怎么算量刑幅度? 一、持刀伤人加吸毒怎么算量刑幅度? 持刀伤人加吸毒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处罚。也就是按照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主要是因为我们国家吸毒并不是属于犯罪行为。在法律上,并没有持刀伤人罪的说法,持刀伤人往往是与故意伤害罪相联系,持刀伤人如果造成...


·故意毁坏财物刑期会判多少年?
      故意毁坏财物刑期会判多少年? 一、故意毁坏财物刑期会判多少年? 故意毁坏财物刑期会判多久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据《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五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


·行政处罚书签字后不拘留吗?
      行政处罚书签字后不拘留吗? 一、行政处罚书签字后不拘留吗? 是否需要拘留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节执行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行政拘留你签字与否不影响行政处罚,签字仅仅是证明...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是: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


·哪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抢劫罪是暴力侵害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受到我国刑法的严厉打击。而在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也是必须要实际考虑具体的犯罪情节。如果有加重情节那就要从重处罚,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抢劫罪的加重情形有哪些?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