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是什么意思?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债券一样,都是公司为了股权交换而发行的债券,而债券是股权交换的凭证。相对于普通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收益更高,风险更低。那么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是什么意思?债转股是将债权转换成公司股权的意思,请看以下我们为您做出的详细解答。
  (1)债转股:
  债转股,顾名思义即是将债权转化为股权,是一种债务重组,也是处置不良资产的常用方式之一。债转股使得企业的债务减少,注册资本增加,原债权人不再对企业享有债权,而是成为企业的股东。而可转换债券是同一个公司以债券与股权之间的交换,即,先认申购该公司的可转换债券,等到债券到期是可以选择债券兑付也可以将债券以当时约定的份额转换成该公司的股票。
  (2)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和可转债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区别在于发行方不同。可转债的发行方是上市公司,而可交换债的发行方是上市公司股东(一般是大股东,你在二级市场上买的那点股票,去发行可交换债应该会被证监会打出来)。二者造成的影响就是转股后的股本差异。你持有可转债转股,到期后,上市公司发点股票给你,可交换债到期,你直接拿股东手里的股票。还有一点是抵押担保方式的不同。可交换债,就是用股东现有的股票质押来发债券,但可转债不一样,他现在没有拿来质押的股票,所以必须要第三方提供担保。对于净资产规模不大的上市公司来说,发行可转债比发行可交换债要烦。之所以投资者会选择可转债肯定不会是看中他的利息收益,一定是看中未来转股以后的价值。可见对于可转债来说,股价的波动影响远远大于市场利率的影响。可转债还有一条规定,如果约定转股的价格太高,让你转股后也赚不到钱,可以开个股东大会修正股价。简而言之,就是下降约定的转股价让你愿意转股,但可交换债没有这个约定。可交换债如果发生转股,实质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了股票,而可转债的实质是增加股本,转股的股票是新发行的。这区别隐含一项内在的逻辑。同样是融资的方式,上市公司会比较乐意促成债转股,因为这批股票是新发行的,虽然摊薄了每股收益,相当于您的股份都被小幅度的稀释,不影响股权结构。如果股票涨价,持有人愿意债转股,上市公司只是发批股票的代价。但转股不赚钱,持有人要本息和,那上市公司就必须付一大笔钱,算一算哪个更省力?显然是要促成转股,所以上市公司会想办法抬高一下股价。但可交换债就不存在这项内在逻辑了。可交换债的本质是上市公司的股东用自己的股票作为质押物换取融资,最终如果转股那么这位股东相当于股票变少。所以说明一点,选择可交换债,股东就是不想减持股票,但想要拿到费用更低的钱,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上市公司的股东不具有促成债转股的动力,也就不会去抬高股价。简而言之,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就是把债券转换成股权,在可交换债券转换成股份的时候,需要缴纳过户费。债转股之后,原先的还本付息就变成了按股分红。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一些问题,欢迎在网站上在线咨询。
  
  
  


·一、交通事故怎么开庭审理?
      一、交通事故怎么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


·一、湖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什么?
      一、湖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什么?湖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警队委托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警队委托书包括哪些内容?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 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___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一事由___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月日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根据公安部...


·常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交通肇事罪判多久
      发生交通肇事,多半都是因为驾驶者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的有关内容,由于机动车在高速运转的情况下发生意外,因此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比较严重的,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您知道常州市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一、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应当积极的配合交警部门人员的工作,毕竟对于员工来说的话,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是属于工伤的赔偿范围,所以肯定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了之后才能够决定是否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二、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要交什么材料
      在我国,离婚具体区分为了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当事人所需要交的材料是不同的,这点相信您都清楚。那么要是选择诉讼离婚的话,此时离婚诉讼要交什么材料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进行深入了解。 一、离婚诉讼要交什么材料 起诉应当递交的材料是: (1)原告除向...


·开发商推迟交房的原因有哪些?
      开发商推迟交房的原因有哪些?1、房子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没有合格,大部分原因都是房子的质量出现严重的问题而未验收合格以及没有达到《消防法》要求,没通过验收;2、工程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又或是遇到困难和非常严重的技术性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3、市政方面的配套工程没有得到批准...


·开车玩手机是危险驾驶吗
      属于危险驾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


·工伤交通肇事逃逸医疗费谁支付?
      工伤交通肇事逃逸医疗费谁支付?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方式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


·停车场职务侵占属于什么案件
      职务侵占属于刑事案件,主体是掌握权力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


·车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中的赔偿往往是分为两方面的,即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今天,我们就要就为您带来其中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内容,这也是大众重点关注的内容。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