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
  我国现在的经济发展前景比较好,有的人就不满足与上班,想自己建立公司。如果建立的公司规模比较小的话可以称为小规模企业。不管企业的规律是大是小,都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设立公司的章程。规章制度的作用就是为管理公司设立一个标准,那么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
  
  小规模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由__________二人共同出资组建。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纳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宗旨:发展地方经济。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实际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三章 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十条,公司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姓名、认缴资本实缴资本、所占比例、时间(万元) (万元)
  
  第十一条,公司应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公司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一) 必须经所有股东同意;
  
  (二)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四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有权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 审议批准股东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成、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一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股东双方协商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股东会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股东会,是公司经营机构。执行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监事一人,执行董事长担任公司经理或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有关决议;
  
  (三)制定关于执行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公司工作人员报酬;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由________担任,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股东会议对所议事项的决定须经过全体股东同意方可作出。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执行董事或代理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十七条,公司监事由_______担任,任期为三年。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有权检查公司财务;
  
  (一)对公司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股东、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二)当经理、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
  
  (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议。
  
  (一)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三)监事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______担任, 任期为三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条 执行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执行董事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执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股东会任免;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执行董事会报告。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每季向股东各方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第三十四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五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八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六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的;
  
  (三)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七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前条第(四)、(五)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八条,清算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清算,对企业财产、 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确认。
  
  第三十九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 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确认后,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本章程的修改事项须全体股东表决同意通过。
  
  全体股东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综上所述,您应该已经了解了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样的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主要是对公司的经营方式以及股东的出资金额还有对股东的决策程序进行规定的。这也是对企业的法人及股东权利的监督。您应该知道公司章程应该经过全部股东的签字才能生效。
  
  
  
  


·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的格式
      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的格式一、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同意任命为有限公司大埔分公司的负责人,全权负责分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具体工作安排,任期二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年月日二、成立分公司流程成立一个分公司和注册新公司流程是差...


·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法人的区别
      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经常在商务和法务场合上听到有人说法人、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这几个词语,但是很少有人能够分清楚这些词背后的法律意义。尤其是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法人的区别,这两个词语是完全不一样的,公司法人是法人,是一个独立的单位,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法人的主要负责人。下面...


·合伙企业法人权限几年的问题
      合伙企业法人权限几年的问题合伙企业法人表面大概的意思其实就是指合伙的法定代表人,是应该由指定的人来担任的。一般企业的法人代表的就是企业,对于法人的合法职务行为,一般是要由公司承担责任的。那么您知道和合伙企业法人权限几年有什么问题呢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


·公司出去玩不想去被要求加班是否合法
      公司出去玩不想去被要求加班是否合法?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股东变更登记材料都有哪些
      股东变更登记材料都有哪些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


·香港公司无偿转让股份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香港公司无偿转让股份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香港公司无偿转让股份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包括转让的股份的额度等,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在股权赠与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其他股东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股权赠与的目的一般有两个,一是将股权所代表的物质利益转让给受赠人,二是为了引...


·企业股权转让办理流程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公司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跟外部转让,内部转让也就是说在公司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外部转让也就是将股权转让给公司以外的人。内部转让跟外部转让限制不一样,外部转让限制比较多,有转让比例的限制,还需要经过内部股东的同意等等。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一定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必须是外商独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


·公司法股东权利义务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公司法股东权利义务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对于很多人来说,只要成为一个公司的股东的话,可能就会想有更多的利益。但是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一个股东在公司当中,他既享有权利,同时他也是负担义务的。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公司法股东权利义务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下面为您介绍。 一、遵守公司章程...


·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怎么改?
      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怎么改?在生活中,公司经常发生股权转让的现象,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也应当进行相应修改,《公司法》中也对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修改有明确指示。由于公司章程是一个公司内最高行为指导标准,所以需要非常谨慎对待,修改公司章程也是一项非常具有专业性的任务,那么公司股权转...


·合伙企业法人失踪任职资格
      合伙企业法人失踪任职资格 合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是人人都可以担任的,此时为了企业的利益,也为了公共利益,法律规定必须要满足一定的资质才行。如果合伙企业法人失踪了,那么法人代表的任职资格是怎样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