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结束后,会邀请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目前我国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行资质管理,不同资质的机构可以承接的检测工程也不一样。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下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甲级综合类机构:
  
  1、综合技术资源
  
  (1)建筑单位独立法人或依法授权,能承担法律责任,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经国务院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10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检验管理的经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00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7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上(含)不低于4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含)不低于20%,有满足专业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人;无损探伤III级人员至少2人;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设备工程师1人。
  
  建筑单位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该专业检测人员规定数的1/3。(参照及修改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4)环境和设备:建筑企业有符合检验条件独立的实验室,面积不小于50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分包项目不超过2%;
  
  (5)建设单位信息化系统完善。
  
  2、检测技术能力
  
  应具备承担工程材料、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门窗、建筑节能、室内空气环境、通风与空调、建筑智能和市政道桥工程验收需要的所有项目的检测和评定能力。
  
  综合甲级单位须至少取得建设材料、主体结构、地基、幕墙门窗、建筑节能、通风与空调6个专业检测甲级资质,并具有其他专业一项专业甲级或者两项专业乙级检测资质
  
  3、工作业绩:
  
  (1)具有10年以上(含)从事检测经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2)主持行业/地方科研项目或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乙级综合类机构:
  
  1、综合技术资源
  
  (1)建筑单位独立法人或依法授权,能承担法律责任,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经省级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8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80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6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上(含)不低于3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含)不低于12%,有满足专业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1人,一级注册设备工程师1人。
  
  建筑企业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该专业检测人员规定数的1/3。(参照及修改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4)环境和设备:有符合检验条件独立的实验室,面积不小于30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分包项目不超过5%;
  
  2、检测技术能力
  
  建筑施工单位应具备承担工程材料、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门窗、建筑节能、室内空气环境、通风与空调、建筑智能和市政道桥工程验收需要的所有项目的检测能力。
  
  综合乙级单位须至少取得建设材料、主体结构、地基、幕墙门窗、建筑节能、通风与空调6个专业检测乙级资质,并具有其他专业一项专业乙级检测资质。
  
  3、工作业绩:
  
  (1)建设单位具有8年以上(含)从事检测经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2)参加行业科研项目或行业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甲级专业类机构:
  
  1、综合技术资源
  
  (1)建筑单位有独立法人,资本金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
  
  (2)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经省级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10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检验管理的经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0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6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上(含)不低于3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含)不低于15%,有满足专业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该专业检测人员规定数的1/3。(参照及修改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单位具有主体结构、钢结构专业甲级资质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人,无损探伤III级人员不少于2人;地基基础专业资质要求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2人;通风与空调专业资质要求一级注册设备工程师1人。
  
  建设企业主体结构专业甲级资质还必须具有建筑材料专业甲级资质。
  
  (4)环境和设备:有符合开展本专业检验工作独立的试验室,试验室面积不小于5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不得有分包项目;(见附表)
  
  (5)开展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的专业类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关的工程材料的检测技术资源。
  
  2、检测技术能力
  
  应具备承担本专业工程验收需要的所有项目的检测和评定能力。(见附表)
  
  3、工作业绩:
  
  (1)具有10年以上(含)从事检测经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2)参与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乙级专业类机构:
  
  1、综合技术资源
  
  (1)建筑单位有独立法人,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经省级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5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检验管理的经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0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5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上(含)不低于25%,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含)不低于12%: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该专业检测人员规定数的1/3。(参照及修改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单位主体结构、钢结构专业资质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无损探伤III级人员不少于1人;地基基础专业资质要求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1人。
  
  主体结构专业乙级资质还必须具有建筑材料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4)环境和设备:建筑企业有符合开展本专业检验工作独立的试验室,试验室面积不小于3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不得有分包项目;(见附表)
  
  (5)开展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的专业类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关的工程材料的检测技术资源。
  
  2、检测技术能力
  
  应具备承担本专业工程验收需要的相关项目的检测能力。(见附表)
  
  3、工作业绩:
  
  (1)建设单位具有5年以上(含)从事检测经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2)每年工程检测项目应不少40项或材料检测项目不少于3000组。
  
  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丙级专业类机构
  
  1、综合技术资源
  
  (1)建筑单位独立法人,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经省级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2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5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5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上(含)不低于2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含)不低于12%: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该专业检测人员规定数的1/3。(参照及修改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主体结构、钢结构专业资质要求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
  
  建筑施工单位主体结构专业丙级资质还必须具有建筑材料专业丙级以上资质。
  
  (4)环境和设备:建筑单位有符合开展本专业检验工作独立的试验室,试验室面积不小于2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不得有分包项目;
  
  (5)开展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的专业类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关的工程材料的检测技术资源。
  
  2、检测技术能力
  
  建设单位应具备承担本专业工程验收需要的相关项目的检测能力。
  
  3、工作业绩:
  
  (1)具有2年以上(含)从事检测经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2)每年工程检测项目应不少30项或材料检测项目不少于2000组。
  
  综上所述,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规定,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分为三类,甲类、乙类和丙类,其中甲类资质最高,可以承接全部的工程。在资质评定方面,主要从综合技术资源、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业业绩方面考虑,其中综合技术资源又可细分为人员构成、注册资本和环境和设备等。
  
  


·病腿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我们在认定工伤时必须要进行的一个程序,如果没有这样的程序,就无法知道该当事人的受伤情况,因此无法进行相关赔付。那么,针对病退而言,病退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呢?今天,就由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病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本标准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


·国家赔偿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误工费标准 1、《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误工费...


·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结算方式
      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结算方式最近几年很多朋友都在说生意不好做,钱不好挣,企业倒闭现象越来越严重,身为员工,当所在公司破产倒闭时内心是痛苦的,但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结算方式是怎样的呢?将在下文中对此问题进行回答。 一、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


·义务帮工受伤,谁来赔偿
      义务帮工受伤,谁来赔偿有的人出于好心,可能会义务的帮助他人做一些事情,我们称之为义务帮工。但是在帮工的过程中,可能因为一些特殊情况的出现,造成帮工人受伤。那么此时应该由谁来进行赔偿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义务帮工受伤找谁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进行?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进行?申请认定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应当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劳动关系认定过程对劳动关系的...


·值班是不是加班 节假日如何计算工资
      值班是不是加班 节假日如何计算工资一、值班是不是加班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应当认定为加班: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或者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


·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分为了法定情形与约定情形,其中约定情形存在太大的自主性,暂不考虑。那么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呢?这就是早已经规定好了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酒文化,现今很多工作的谈判也是在酒桌上进行的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酒文化,现今很多工作的谈判也是在酒桌上进行的,很多人被迫在喝完酒之后还要自己驾车回家,以至于到现在很多人都会酒后驾车,不管是什么原因酒后驾车都是违反交通法的,醉驾被抓之后,醉驾有什么办法不坐牢呢? 醉酒驾驶被判三个月有如下情形,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


·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赔几倍工资?
      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赔几倍工资?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企业如何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


·一、在校生能不能签劳动合同?
      一、在校生能不能签劳动合同? 可以。 1、《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未毕业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诸如此类的条款。 2、根据《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并不必然就是《劳动法》排除适...


·国庆加班工资按最低工资算吗?
      国庆加班工资按最低工资算吗?国庆加班工资不是按最低工资来计算的。因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是指用于计算劳动者加班费的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该条法律规定表明:加班费计算基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