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污染环境罪即包括公司犯罪行为的认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污染环境罪即包括公司犯罪行为的认定是怎样的?
  
  我国古代虽重刑轻民,但也不曾出现关于惩罚污染环境方面的规定,也即污染环境罪是近代以来才有的罪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的增多,国家立法机关人员意识到这些上市公司是污染环境的一大主体,因此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污染环境罪即包括公司犯罪与个人犯罪的认定加以规定。
  
  一、什么是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二、过失犯罪条件下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的认定
  
  对于迎在施工过程中过失污染环境的,是否应由单位承担污染环境罪的法律责任?存在三种观点。
  
  1、个人犯罪说
  
  该说认为,单位尽到了管理义务和注意义务,发生严重污染环境后果是处于个人的重大过失,应成立个人犯罪。行为人的行为既违反了管理规定和安全守则,不是为单位谋取利益,更不是经过集体决策,单位本身没有罪过,不成了单位犯罪。
  
  2、单位犯罪说
  
  该所主张,元在施工过程中的行为是单位的植物行为,应成立单位犯罪。所谓的单位惊到了管理义务和注意义务是个泛化的说辞,没有考虑到单位所尽义务是否完善的问题。人不可能没有疏忽过失,事故不可避免,并不以违反管理规定和安全守则为转移。
  
  3、二分说
  
  认为以单位是否充分进到管理义务好主意义务作为认定个人污染环境罪和单位污染环境罪的标准,依该说元的过失欣慰既可能构成单位犯罪,也可能构成个人犯罪,当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单位对元已经履行了适当的监督义务时,就可以免除其刑事责任。而单位是否履行了监督义务,不仅仅局限于单位主管人员没有座位,还应考察单位自身的制度、政策等老综合认定。
  
  三、故意犯罪条件下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的认定
  
  如果是单位决策人员或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的故意行为严重污染环境的,直接将其行为认定为单位犯罪。这种情形并不意味着一定是单位故意犯罪,单位对决策人员或者聚餐机构的组成人员监管不力,即单位存在严重的过失,应认定为单位过失犯罪。
  
  若果是普通元的故意行为严重污染环境的,其行为既可能构成个人犯罪,也可能构成单位犯罪。单位尽到了管理义务和注意义务的,单位不存在过错,不必对员工的过错负责,此时应认定为个人犯罪。单位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和注意义务的,根据单位存在的过错,单位存在过时的,是单位过失犯规;单位存在故意的,是单位故意犯罪。
  
  因此在具体的案件中,需要法官以现存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具体案情,对污染环境罪的主体给予正确的判断。在司法实践中,污染环境罪是无过错责任,因此需要公司及其员工对自己的行为给予举证。
  
  


·合同仅有分公司盖章具备法律效力吗?
      合同仅有分公司盖章具备法律效力吗?不具备法律效力,必须由总公司盖章才具备法律效力。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


·分公司能否自行进行招投标合同?
      分公司能否自行进行招投标合同?分公司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投标和签合同。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我国分公司通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不能作为合同签订主体。除非相关法律或招标方有特别限定,分公司能够参与投标;如对于资格有要求,签订相关协议应以总公司名义;至...


·公司出现问题法人和监事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出现问题法人和监事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出现问题法人和监事承担什么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


·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目的是什么?
       一、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目的是什么? 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公司设立的难度,新公司法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情况之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


·我国企业如何处理对外入股投资纠纷?
      我国企业如何处理对外入股投资纠纷?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企业开展对外入股投资,因为不熟悉相关程序,企业经常会遇到入股投资纠纷事件。并且因为相关经验不足,我国企业败诉情况非常多。那么我国企业如何处理对外入股投资纠纷?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简单掌握。 一、要充分理解合同仲裁协议...


·小企业偷税漏税的惩处规定是怎样的?
      小企业偷税漏税的惩处规定是怎样的? 一、小企业偷税漏税的惩处规定是怎样的? 小企业偷税漏税可能会被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


·公司法人代表信用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公司的法人代表它实际上就是代表公司在外从事一些与公司相关的业务活动,所以他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非常多的,这种责任包括民事方面的责任以及刑事方面的责任,当然也拥有很大的权力,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公司法人代表信用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代...


·公司法中关于绝对控股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关于绝对控股的规定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吸收社会资金,出资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公司股东。在很多股份有限公司里面,大股东都占了绝大多数的股份,形成了绝对控股。这种公司股权机构既有好处也有弊端。我国公司法里面对此进行了明文规定,那么,公司法中关于绝对控股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规定什么是公司的固定资产
      法律规定什么是公司的固定资产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公司的固定资产? 1、房屋和建筑物 2、一般办公设备 如办公桌、椅、凳、橱、架、沙发、取暖和降温设备、会议室设备、家具用具等。一般设备属于通用的,被服装具、饮具炊具、装饰品等也列为一般设备类之内。 3、专用设备 包括:文...


·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当公司的部分股权面临转让的时候,我们需要写一份协议来规定一下股权转让后的相关事宜。那么,一份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理权益呢?下面,我们就结合下面的相关范文来为您解释说明一下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写法。 一、公司...


·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1、制定收购计划。制定收购计划也是初步作出决策的阶段,收购者如果一开始便能组成项目小组,作出的决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往往就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一阶段主要包括确定收购对象的标准,计划今后工作,明确收购的原则及战略。 2、寻找目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