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修改过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修改过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很多是熟人借贷或者很多人认为欠条很简单等原因,对借条的书写都不太重视,具体表现就是在书写借条时不小心写错了,就直接在上面修改。那修改过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修改过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您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故本金部分是有效的。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1、借款合同必须依据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和有关规定签订,以保证国家信贷平衡和资金管理。银行应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有销路,审查企业的贷款是否专款专用。2、贷款方应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和经营情况调查,不应同无保证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3、政府机关、财政部门、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以及没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不能充当借款保款证人。4、借款合同的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签订,否则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
  二、改过的借条是否还有效力
  具体查看改过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借条的具体内容是否做出更改,而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在实践中,有些借款人在写欠条时不太注意,直接在欠条上涂改,结果发生纠纷时,连自己都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为了保护您的利益,建议您在写欠条时,保持欠条的整洁性和完整性。如果您有什么借贷纠纷,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
  
  
  


·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涉及到财产的案件中,律师的收费是按照涉及到的财产数额大小来确定的,一般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相应的律师费用。就像债务债权的案件一样,收费往往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解答法...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是生活中常有之事,当欠款人不愿意还钱时,借款人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也就是提起诉讼来强制要求欠款人履行债务。那你知道民间借贷是怎么起诉的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民间借贷怎么起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怎么起诉的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


·在合同订立程序中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先订立主要条款
      在合同订立程序中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先订立主要条款 一、在合同订立程序中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先订立主要条款? 1、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因此,订立合同一般经过两个阶段,即要约和承诺,一方当事人先订立主要条款的这种行为称之为要约。 2、要约,...


·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意思相信很多人在解决自身法律问题的时候都会看到这样一个规定,那就是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对我们来说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具体含义。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释一下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意思,供需要的人参考。一、含义不可抗力条款...


·借条原件丢失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借条原件丢失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一、借条原件丢失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 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


·根据规定拖欠抚养费有罪吗?
      根据规定拖欠抚养费有罪吗? 拖欠抚养费的行为,只是触犯了民事法律的规范,并不属于犯罪行为。 二、拖欠抚养费的滞纳金如何计算 给付抚养费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签约双方可以对推迟支付约定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滞纳金的说法不妥当。此外,抚养费违约金支付是有上限的。根据《合同法》第114条...


·公司贷款期间股权可以转让吗
      依据公司法公司的股权只能转让,公司卖了股东的股权仍然存在,没有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是不能转让的,转让时没有全体股东签字这转让协议是无效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公司买卖转让协议无效。《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


·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法院...


·欠网贷钱无力偿还可能会面临什么后果?
       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使用网络的频率也是越来越高了,很多工作和学习上的一些东西都是需要在网络上来进行实现的,同样的,比如说也存在着网络贷款,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欠网贷钱无力偿还可能会面临什么后果? 一、欠网贷钱无力偿还可能会面临什么后果? 承担高额逾期...


·欠钱的人总不还怎么办?
      欠钱的人总不还怎么办?欠钱的人总不还进行起诉。书写起诉状,准备好证据递交给法院进行起诉。之后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追...


·借款的还款期限该怎么约定
      借款的还款期限该怎么约定 一、借款的还款期限该怎么约定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约定还款期限的,应把时间写清楚。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做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 “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