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民工确认劳动关系的凭证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通常我们都能在炎炎夏日中看见一些农民工依旧在工作,而他们往往是自行招用的民工进行工程的施工的。这往往让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出现工资纠纷后,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是否与民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农民工确认劳动关系的凭证是什么?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3、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上述两大段内容中,第一段给出劳动关系成立的三个小点,第二段列出了一部分哪些事实可以证明农民工确认劳动关系,并不仅限于以上几点内容,对于可以证明自己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是有很多的,但是,农民工在工作时还是应该小心就业陷阱,避免以后有更多的麻烦。
  
  
  


·单位想辞退又不想付补偿金给员工放假怎么申请仲裁
      单位想辞退又不想付补偿金给员工放假怎么申请仲裁?(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3...


·工伤鉴定下来了是否职可以离职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的,用人单位需要报销工伤保险。在受到工伤后处于身体等方面的原因,劳动者可能会选择从原用人单位离职。那么工伤鉴定下来了是否职可以离职,如果劳动者在这个时候选择离职会不会对工伤保险的报销以及赔偿方面的问题产生影响呢。 一、工伤鉴定下来了是否职可以离职 不...


·劳动关系的终止原因都有哪些
      劳动关系在建立之日开始,其实也是有可能被终止的,当然也是有被解除的可能,但终止与解除都还不一样,至少在法律规定的原因上面不同。那到底劳动关系的终止原因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劳动关系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


·单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有些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在员工不服从其要求免费加班、要求其买社保时,会找各种理由去辞退员工。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单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条件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条件一、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条件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有哪些相关规定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患病或非...


·个人做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个人做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


·法律规定哪种不属于工伤
      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


·很多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时,常常以缴纳税收为理由,减少对劳
      很多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时,常常以缴纳税收为理由,减少对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因此很多人就有疑问,经济补偿金到底需不需要扣税,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解答经济补偿金是否纳税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纳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怎么算加班费
      员工在工作期间有加班情况,其实也属正常,毕竟因为单位工作的需要,可能无法及时的完成自己的工作或者需要紧急完成一些任务,从而导致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也存在。但此时员工加了班之后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呢?就要看此时是否是单位安排进行的加班,若是,这样的情况下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我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