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才算信用卡诈骗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您在生活中会常常听到关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或者盗刷信用卡等这样的行为。但是您不清楚到底这样的行为是不是犯罪或者触犯的哪条罪刑。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怎么才算信用卡诈骗罪吧。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者。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的影响的等等。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20万元。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属于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的等等。
  
  在上述的文章中我们为您列举出了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立案标准。只要符合上述的条件就算是信用卡诈骗罪。我相信您对于怎么才算信用卡诈骗罪都有一定的了解了吧。若您对于这方面有疑问,欢迎详情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们。
  
  


·网络金融诈骗50万量刑是怎样的
      网络金融诈骗50万量刑是怎样的?随着现在网络生活的越来越普及,我们面临的诱惑也越来越多,在面临这些诱惑的时候,很多诈骗犯罪分子就是抓住了我们的这一弱点,并且利用这一弱点,来进行诈骗,这对我们资金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那么关于网络金融诈骗50万量刑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


·缓刑考验期应遵守的规定有什么
      缓刑考验期应遵守的规定有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


·故意杀人罪未遂如何认定
      故意杀人罪未遂如何认定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未遂有很多种,包括:(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


·什么级别的伤情构成故意伤害罪
      什么级别的伤情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若致人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若致人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


·减刑的类型有哪些,哪些情况能够减刑
      在我国,实际执行的刑期总是比判罚的刑期要短,主要是因为减刑制度的存在。针对不同的表现,有不同类型的减刑,那减刑的类型有哪些?只有在满足了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形时才能减刑,那哪些情形能够减刑?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减刑的类型有哪些 在我国的刑法分则中,减刑被分为可以...


·诈骗罪死刑处罚还有吗
      对于刑事犯罪的最高处罚,我国法律规定的为死刑,是直接剥夺了犯罪分子的生命。但并不是说所有的犯罪都是可以判处行为人死刑的。那么诈骗罪死刑处罚还有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诈骗罪死刑处罚还有吗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诈骗罪的量刑情节是怎样的
      一般的诈骗罪指《刑法》第266条规定的个人犯罪,它属于侵犯财产罪的范畴,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就是诈骗罪的含义,诈骗罪的处罚范围较大,从拘役、管制到无期徒刑,具体诈骗罪的量刑情节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从拘留到批捕时间是多久?
      一、从拘留到批捕时间是多久?一般情况下,最长不超过37天。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是由公安机关实施的,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会立即执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


·制造伪劣产品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制造伪劣产品罪既遂一般判几年?制造伪劣产品罪既遂一般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


·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刑多长时间
      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刑多长时间《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


·拘留调查多长时间是多久?
       一、拘留调查多长时间是多久? 拘留调查多长时间是一般不超过37天,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