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
  依据案件的性质不同,我国的法律将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三大诉讼都对应着不同的程序要件。民事诉讼对应的是民事诉讼程序,民事案件一般都是当事人自行到法院起诉。那么,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详情参考下文。
  
  一、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
  
  对于民事诉讼,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有所不同:
  
  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
  
  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
  
  所以这个开庭时间,需要等法官的通知,法官下达开庭通知书之后,一般都会在开庭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
  
  二、民事诉讼程序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 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
  
  (2)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权,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4)《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6、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有效期为权利人在知道自己权力受到侵害起二年之内。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
  
  (1)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7、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法院立案后要在什么时候开庭,只要法院在法定的审理期限内结案就可以了。所以提交民事诉讼之后法院要多久才开庭,这要看法官忙不忙,以及案件难以程度等进行确定。另外,如果跟法官关系好,那么可以催催。
  
  
  
  


·涉及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的是哪条法律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例屡见不鲜,死者亲属还没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走出来,又陷入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的案例也时有出现。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补偿,自有法律规定了其如何分配,亲属之间互相遵守便是,不该为了钱而失去了亲情。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是什么,涉及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二手房交接要注意什么
      进行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之间除了要签订相应的买卖合同外,还会涉及到二手房交接的内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房。实践中,进行二手房交接的,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二手房交接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结清水表账单 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在交房时根...


·交通事故伤残标准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伤残标准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 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 按照...


·校车超载百分之十怎么处罚
      校车超载百分之十怎么处罚现如今,由于学校离学生家庭的距离十分远,比较分散,为了方便学生上下学,提高学生的安全性和学习效率,很多中小学高中以及大学都实行了校车的制度,校车便是专门用于送学生往返的交通工具了。但是,校车超载的现象是十分严重,很多人对于校车超载百分之十怎么处罚不甚了解,...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一、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1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同时,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组织设计、施...


·在我国房屋买卖的交易税是多少?
      在我国房屋买卖的交易税是多少? 房屋交易税费是签订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0.5‰。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二、相关规定 ...


·关于交通事故的等级,相信大家都比较清楚主要包括了四个,即轻微
      关于交通事故的等级,相信您都比较清楚主要包括了四个,即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以及特大事故。现实中,针对不同等级的时候在处理的时候不一样,并且对这些事故的划分也是不一样的。那究竟交通事故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根据人...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在出现了交通肇事的情况下,肇事者最好留在现场积极对事故进行处理,这样减少了损失,肇事者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才不会那么重。但要是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了逃逸的话,则此时情况就严重了。那么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前行为未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处...


·一、货车超载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货车超载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具体要看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超载造成事故罪行加重。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交通肇事中的归责原则来说,属于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划分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划分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


·公路质量出现问题后可能会造成交通不便利或者重大交通事故,我国
      公路质量出现问题后可能会造成交通不便利或者重大交通事故,我国对公路工程质量的把关是相当严格的,因为公路工程和建筑工程一样,是要长时间投入使用的。那么,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事故定性 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