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住宅的土地使用权50年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在住宅的土地使用权50年吗?
  
  买房之前一般都会看房屋的质量是否符合住户的要求以及小区的环境和治安情况如何等,但是这时候不要忽略一个问题就是住宅的使用权是多久,很多人以为住宅的土地使用权50年,但是事实是这样吗?关于这个问题您和我们来看一下下面的文章就知道了。
  
  一、现在住宅的土地使用权50年吗?
  
  1、按土地法规定,因土地国有,故只有使用权可转让,因而期限有: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50年一说;
  
  2、按物权法规定,对房产,业主有永久产权;
  
  3、故当土地使用权满了70年后,是可以再续一定期限使用权的,但可续多久是免费还是交费这还须国家作出明确规定。
  
  二、土地使用权如何出让?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代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公民自然人个人可依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但是,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应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享有该项权利。
  
  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为拍卖、招标、挂牌和协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应当采取拍卖、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目前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已基本采用拍卖、招标、挂牌方式。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依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在未付清全部出让金前,土地使用者领取临时土地使用权证。
  
  (二)国家可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作为对企业的投资,国家对企业享有相应的投资者权益(股权),企业享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根据国务院的现行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土地用途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与用地者可在不超过最高出让年限的前提下,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出让年限。
  
  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与限制。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在出让使用期限内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分期付款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在领取临时土地使用权证期间,土地使用者对土地不享有部分处分权。该部分处分权指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可依法将其享有的土地权利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合资、合作经营及其他经济活动。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对其使用土地上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享有所有权。
  
  3、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定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目前采用拍卖、招标、挂牌方式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欲改变土地用途,已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4、土地使用者必须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得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闲置土地。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综合上述的资料我们能得出的结论就是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是50年,所以所谓住宅的土地使用权50年那是不真实的,而如果使用权在满70年之后是可以续一定的期限的,但是是续永多久是免费还是缴费这都是在国家做出规定之后才能得知的。
  
  


·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
      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而土地使用证是合法使用土地的凭证。那么,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下土地证办理的相关内容吧。 一、土地使...


·如今,各地相继出台了限购令,而对于一些想要炒房的人来讲,此时
      如今,各地相继出台了限购令,而对于一些想要炒房的人来讲,此时可能会选择借名买房。那么在借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现在,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 一、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 借名买房,指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名...


·2023聊城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聊城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我国新农村建设最大的阻碍其实就是有些农村地区确实缺乏长久的可行性的发展项目,所以目前主要还是在大城市几乎每天都有新的市政工程。山东聊城目前就向公民公布了聊城市政府决定修建高铁的消息,此消息一经透露就使得聊城市民们高度关注,聊城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


·一、异地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一、异地可以起诉抚养费吗?是可以在异地进行起诉抚养费的,只要是属于被告的常住地都可以。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方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以民事诉讼方式支付,原告可以到被告人的法院起诉,或者被告地方法院提起诉讼。2、原始抚养费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调解确定。...


·新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都有哪些相关规定?
      您应该都能意识到,对于我们国家的征地标准来说,每年都有一些新的政策,那么我们就不禁想知道新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都有哪些相关规定?根据相关的说法,对于最新的标准来说,是应该按照一定的用途来给予赔偿,具体我们看下面的文章。《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


·“一书四方案”在土地征收中有什么作用?
      “一书四方案”在土地征收中有什么作用?一书四方案在土地征收中是合法的证明文件,主要的作用是对土地征收的范围、用地安排、征收补偿、供地方式等的问题进行规定。《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 ? ?第八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


·怎样请律师打官司,有哪些注意的地方?
      怎样请律师打官司,有哪些注意的地方?诉讼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打官司,很多人在遇到纠纷而不清楚该如何解决才好的时候,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这也是比较有效的能够解决纠纷的方式之一。那么实践中,当事人如果想要请律师的话,该怎样请律师打官司呢?我们为您介绍。一、怎样请律师打官司当事人在打...


·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有何不足地方?
      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有何不足地方? 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有何不足地方?预期违约制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间存在矛盾,需要通过司法解释解决。举证责任过重,因此要求先履行方负举证责任,后履行方负一定的反证责任。还有适当担保含义不清。接下来的快车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法...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


·杭州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杭州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杭州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


·最新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征地补偿标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昆明市政府下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我们将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最新征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