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缓怎样执行,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死缓,相信您都曾听说过。实践中,对于那些犯罪行为恶劣的人,往往就会判处死缓。那么您知道死缓是如何执行的吗?而死缓与我们了解的缓刑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前提不同
  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
  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
  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缓刑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死缓是死刑缓期执行的简称,死缓不是独立刑种,而是运用死刑的执行制度。
   二、死缓怎样执行
  对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人,可以在判处死刑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在考验期间内若无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即可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制度。
  如在缓期执行期间仍然有(故意)犯罪表现者,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我们知道死缓是如何执行的。同时死缓的缓刑期限为两年,这是固定的,在这期间内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表现做出处理,有的会立即执行死刑,有的则就会减刑。更多死缓方面的内容,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刑诉法139条扣押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是我国法律的践行者,因此,国家的这些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的过程当中,首先就必须要严格要求自己,办案的程序必须是符合刑诉法当中的要求才可以的,就比如说公检法机关人员在扣押公民物品的时候,就需要遵守,刑诉法139条扣押的相关规定。 ...


·寻衅滋事罪能不能适用缓刑
      寻衅滋事罪能不能适用缓刑寻衅滋事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能犯罪嫌疑人符合缓刑的适用标准就有有机会争取缓刑。当然如果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刑期在三年以上或者多次进行寻衅滋事犯罪的话,肯定是不能争取到缓刑的。适用缓刑的条件要求: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


·退侦还会被继续拘留吗?
      一、退侦还会被继续拘留吗?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证据充足的应当起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


·拐骗儿童罪的罪数规定是什么?
      拐骗儿童罪的罪数规定是什么?拐骗儿童罪的罪数规定是存在着多种罪名的情况之下会数罪并罚,拐骗儿童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量刑时,对于多次拐骗儿童的;对被拐骗儿童有虐待情节的;对被拐骗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对造成儿童的家长或者监...


·犯罪者玩忽职守追诉期是多久
      犯罪者玩忽职守追诉期是多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是5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对于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对于犯罪未遂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之一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


·外汇金融诈骗怎么判刑
      首先来说,诈骗公有财物或者是四个财务的价值达到了3000元到1万元以上的,那么就被认为是数额较大。如果是在3万元到10万元以上的话,那么就被认为是数额巨大。如果是在50万元以上的话,那么就被认为是数额特别巨大。那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中的第266条中有这样规定到,诈骗公有财物或者是私...


·新刑法死缓不得减刑的内容是什么?
      刑法的实施,对于制约人民的行为,构成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有了刑法可以知道违法犯罪的行为以及应该受到的惩罚,为了可以适应社会的发展,我国有关部门对刑法进行了修正,颁布了新刑法,新刑法制定了很多新的章程规定,其中最引起关注的就是,新刑法死缓不得减刑的规定,今天我们来看看相关内容有...


·刑事诉讼抗诉条件包括什么
      一、刑事诉讼抗诉条件有哪些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