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相关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认定,会成为将来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主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相关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认定,会成为将来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主要依据。所以,知道认定交通事故的事项都有哪些,了解交通事故的认定程序是什么,一份内容齐备的认定需经怎样的程序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是你不得不知的。因此,如果你不知道,看看下文的介绍吧。
  一、认定交通事故的事项都有哪些?
  
  1、事故发生的时间
  发生事故后,双方只需核对一下手表或车辆上的时钟时间即可。
  2、事故地点
  事故双方只要有一方熟悉事故的点也好认可,但是,遇到双方都不熟悉事故地点,就容易对地点的认可问题犯休。此时可先辨别一下方向,然后通过几种简单的方法确定道路的位置:(1)向附近摆摊设点的生意人或知情的过路人进行询问;(2)观察道路边上路牌的名称、电线杆上的编号或某单位、某建筑物的名称。
  3、当事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
  事故双方只需互相查看并记录对方的驾驶证或身份证即可。
  4、机动车牌号和保险凭证号
  车牌和保险凭证应当依法分别安装在车体上和前风挡玻璃上,事故双方只需互相查看并记录即可。如果某一方缺少其中的一种,应当立即报警。
  5、通行方向和接触部位
  通行方向不同,双方的接触部位就有所不同。发生事故必然在双方的接触部位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并留下痕迹。通过现场勘查手段,可以根据接触部位的痕迹来确定双方的通行方向。对这个问题双方容易达成共识,记录时只需用文字简单进行表述即可,如:“甲方驾车由东向西行驶,乙方驾车由北向南行驶,甲车前部与乙车左前门接触”。
  二、交通事故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1、办理程序
  向112 指挥中心报警,112 指挥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初步了解案情→ 是否道路交通事故→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作出事故认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宣布责任认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是否共同申请调解→组织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制作《损害赔偿调解书》→根据违法事实作出处罚。
  2、提交的资料
  
  (1)持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及有效期限内的商业保险单据。(2)开具工资证明、户籍证明、诊断证明、药费单据、车物损失证明。(3)亡人事故,在公安交通部门领取死亡尸体处理通知书后,提供死亡注销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死者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然,在你了解了这些内容后,当你发现有关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认定事项或者程序出现了错误或者重大失误,你知道对该认定存在的缺陷如何提出异议,对不利于自己的认定如何进行救济吗?如果你不知道,你可以去问问专业的律师。
  
  
  


·儿童车祸怎么办,赔偿怎么算
      儿童车祸怎么办,赔偿怎么算 儿童车祸怎么办? 实施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做心肺复苏,头、颈、胸、背部可能受到强烈打击时,不可强行实施心肺复苏,防止情况恶化。 在我国,道路交通伤害也是儿童的主要伤亡原因。我国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死亡是我国儿童的第二位伤害死亡原因,同时...


·车祸后如何调解?
      车祸后如何调解? 一、车祸后如何调解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作为当事人此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留在事故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作为当事人此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留在事故现场,积极的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抢救伤员和财产争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但现实中有的人却害怕承担事故责任,因此有了逃逸行为。那一般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叫交通事故逃逸? 交通肇事...


·我国商业车险该不该买?
      我国商业车险该不该买? 一、什么是商业车险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 它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


·陕西延安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由于驾驶员疏忽、法律意识淡薄,近几年我国经常会出现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事故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危害,在社会上产生了更加严重的影响。在陕西也发生过,那么陕西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的原因是什么呢?的我们为您仔细分析。一、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


·一、交通事故膝盖伤了怎么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膝盖伤了怎么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一、交通事故伤残7级是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7级是如何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四十。(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


·新房交房税费
      新房交房税费 1、契税:契税征收的标准与各城市规定有关,一般非普通住宅征收4%的契税、普通住房征收1.5%的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征收1%的契税。 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应与售房单位签订房屋相关的维修基金缴纳的协议,一般住房维修基金缴纳比例为...


·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规定中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该保持冷静的处理交通事故,可是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将进行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第六章认定与复核中有以下规定: 1、 道路交通...


·摩托车撞汽车谁的责任大
      摩托车撞汽车谁的责任大一、摩托车撞汽车谁的责任大摩托车撞上汽车,要看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的情况来决定,看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不服可以去法院申诉维权,如果非机动车故意撞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摩托车撞车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