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工资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作中,大多数人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工资,什么情况下会涨工资,哪些情况又会扣工资,这些都在员工工资制度中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大多数人对这个规定并不了解。因此,我们将在下文详细介绍员工工资制度规定的具体内容,供您参考。
  
  员工工资制度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原则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六条? 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 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 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第四章? 正式员工工资制度
  
  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 工资模式。
  
  采用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 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 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 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 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 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员工工资制度的相关规定,给您作为参考的标准,当然,我们也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对内容做一些适当性的调整。要是你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劳动合同规定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在实际工作中,当我们进入一家公司入职时,为了保证双方的权益,都会就此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但是有些公司,在新员工入职时不会立即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有一定的期限,这时可能很多人会问,劳动合同规定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下面,我们为您详细的解答这一问题。 一、劳动合同规定入职多久必须...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解除了劳动合同能得到赔偿吗?
      职工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确定不同待遇。工伤等级共分为十级,一级是最严重的,严重程度从十级往下递减。若职工经过鉴定,伤残程度达到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可获得不同数额的伤残补助金。受了工伤后一定要尽快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


·一、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时效是多久?
      一、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时效是多久?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1、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


·众所周知,如今职场竞争激烈,好工作不易寻找,经济也还未全面恢
      众所周知,如今职场竞争激烈,好工作不易寻找,经济也还未全面恢复景气,却依然有大批职场人义无反顾地递交辞职报告。职场人的离职原因各种各样,那么离职办理也应该办的干净利落,走得既没有金钱纠纷,也不让自己委屈纠结。关于离职转劳动关系具体怎么做?下面且听详细论述。 离职申请:劳动者提...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怎样进行?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怎样进行? 一、材料的采购管理 1、确定采购计划 项目部依据项目合同、设计文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有关采购管理制度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工作范围、内容及管理要求;采购信息,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方式和标准;供应方资质审查要求;...


·工伤打了钢板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工伤打了钢板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是伤情相对稳定时,钢板没有取出之前,因为对取出之后的状态不确定,不可以进程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


·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时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中最为常见的一类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的权益才会受到法律规范的保护。故而我们知道若企业单位按照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的规定,证明与特定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时,企业单位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不...


·羁押期间工资规定
      羁押期间工资规定羁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没有了人身自由,劳动能力和工作等其他方面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对当事人来说确实是一件棘手的事。那么羁押期间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呢?如果您不知道的话,就请随我们的我们一起阅读下文,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羁押期间工资规定 羁押期间的工资,按如下规...


·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怎么算法?
      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怎么算法?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到期时间计算应当是根据合同当中约定的期限来进行计算的。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劳动合同期限的第一日...


·农民工如何讨薪,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几乎每到过年的时候总会发生一些农民工讨薪的事件,其中采取暴力方式来讨薪的大有人在,这样的方法肯定是不可取的。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农民工如何讨薪才是比较好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 一、农民工如何讨薪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


·一、公务员醉驾与退休工资发放有关么?
      一、公务员醉驾与退休工资发放有关么?被判处刑罚,会影响基本养老金。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