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援助的地域范围是怎样划分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法律援助的地域范围是怎样划分的?为了那些经济困难者在法律问题上能得到帮助,我国设立了法律援助制度,只要是确实在经济上存有困难且有法律问题难以解决的都可以申请法援。而法援的申请除了要满足其特定的条件外,在地域上也要有所注意才行,就如诉讼案件法院受理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那么法律援助的地域范围是怎么划分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简要介绍一下。县以上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的法律援助服务。1、《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综上所述,法律援助的地域范围是以县为单位进行划分的,也就是说本县的居民如果有法律援助的需求可直接向当地的法援机构递交申请,而只要是本县范围内且满足申请需求的所在县的法援机构理应受理。如果是跨级受理的话,申请者的经济困难标准要以法援机构所在地区为标准而不是申请者的居住地。
  
  
  


·白沙村强行征收土地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白沙村强行征收土地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国家拥有的是土地所有权,部分人民享有的是土地使用权。所以国家在遇到特殊的情况下,会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然后开发相应的活动。国家知道这样征收会受到人民的阻碍,所以会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补偿措施。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防止某些机关非法征收土地,和没...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咋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咋办?在我国,无论是建设商品房还是其他娱乐与教育等设施,使用的土地都是有年限的规定的。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不同,但无论是何种用途,都会面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那一天。那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咋办?有些人甚至担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上的房屋也会到期,是这样的吗,我们来...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在我国个人或者单位不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只能通过法定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土地使用权不是一种无限期的权利,而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则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续期。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


·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⑴无财产争议案...


·防城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防城港是我国沿海城市,近年来发展比较迅速,在城市扩张过程中,周围郊区的土地会被占用。那些本来从事耕种的农民,失去土地后就没了收入来源。政府在征地之前,会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征地补偿方案。那么,防城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一、防城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一、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1、有两种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方式有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完补偿、安置等的费用后便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或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得...


·南京征地补偿安置细则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只要涉及征地,就会有相应的补偿,对于许多拆迁户来说,征地补偿款是自己投资的一项重要资金,社会上涌现的暴发户大多都是拆迁户,因为拆迁一夜暴富成为事实,那么,南京征地补偿安置细则有哪些呢?我们将结合有关知识为你解答。 南京征地补偿安置细则 根据《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是什么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是什么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为加快--征地拆迁工作,提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争优创先、攻坚破难,征迁工作实行领导牵头,分工负责,分层落实的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征迁工作任务。经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参加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司法解释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司法解释 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司法解释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


·集资房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集资房土地使用证过户吗可以过户。单位集资房是否可以买卖单位集资合作兴建的职工住宅,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如果集资房对外销售,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商品房预售许可...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分离的,土地使用权会到期,但所有权并没有期限。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仅70年,并且是从开发商获得土地开始计算,那么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应该怎么办呢?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的相关内容。 一、土地使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