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有哪些?公司按照约定发行的有价证券称之为公司债券。有价证券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和利息。因而债券的持有者和公司的发行人之间便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一旦公司到期后根据约定偿清债务,则这种关系就会解除。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具体有哪些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有哪些
  1、到期一次直接偿还债券:在债券整个偿还期内,溢价或折价都已全部摊销,因此,无论当初是按面值发行还是折价或溢价发行,应付的账面价值均等于面值,不会因偿付发生损益。这样,应付债券可按债券面值归还本金,并从账上注销。2、提前从证券市场买回债券:公开上市的债券,其市价随市场利率的升降而变动。债券市场的升降以及利率的增减变动,都为企业提供调度资金,获取利益的机会。例如,债券的市价下跌到一定的程序,若举债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可供调度,则可从公开的证券市场上提前购回发行在外的债券予以注销,以减轻负债。如果提前偿还的债券不是规定的付息日,则必须将上个付息日至提前偿还的利息付清,并在注销债券的同时注销相关的未来摊销溢价、折价及债券发行成本。3、向债券持有人赎回债券。4、分期分批偿还:指本金分成若干批次分期偿还,其偿还形式可根据债券发行时规定的办法进行,或采用分批抽签、或按债券号码的顺序的办法还本。5、举借新债偿还旧债:企业举债经营若有利可图,而长期债券到期前已定下继续利用外借长期资金,则可以发行新债券,偿还旧债券。举借新债还旧债的具体方法,既可以是直接交换,即直接用新债券换回旧债券,也可以是用现金偿还。
  二、债券偿还分类
  1、期满偿还期满偿还就是按发行所规定的还本时间在债券到期时一次全部偿还债券本金。我国所发行的国库券、企业债券都是采用的这种偿还方式。债券在期满时偿还本金是由债券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是买方和卖方在一般情况下不言自明的约定,如果债券的发行人在发行债券时考虑到不一定能在债券到期时一次偿还本金,就必须在发行时事先予以说明,且订好特殊的还本条款。2、期中偿还期中偿还就是在债券到期之前部分或全部偿还本金的偿还方式。在采取期中偿还时,部分偿还就是经过一段时间后将发行额按一定比例偿还给投资者。一般是每半年或一年偿还一批,其目的是减轻债券发行人一次偿还的负担。部分偿还按时间划分又可分为定时偿还和随时偿还。定时偿还是在债券到期前分次在规定的日期按一定的比例偿还本金。定时偿还的偿还日期、方式、比例都是在债券发行时就已确定并在债券的发行条件中加以注明。随时偿还是一种由发行者任意决定偿还时间和金额的偿还方式。这种偿还方式完全凭发行者的意愿,有时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在实际中并不常用。全额偿还就是在债券到期之前一次偿还本金的偿还方式。采取这种偿还方式一是发债者在发债后由于种种原因出现资金过剩,提前一次偿还债券就可避免不必要的利息负担。二是发债后由于市场利率下调,发债时的利率过高,在这种情况下提前偿还旧债,重新发行利率较低的新债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全额偿还往往对投资人不利,因为高利率的旧债偿还后,市场上往往没有高利率的债券,难以寻找新的投资机会。3、延期偿还债券的延期偿还是在债券发行时就设置了延期偿还条款,赋予债券的投资者在债券到期后继续按原定利率持有债券直至一个指定日期或几个指定日期中一个日期的权利。这一条款对债券的发行人和购买者都有利,它在筹资人需要继续发债和投资人愿意继续购买债券时省去发行新债的麻烦,债券的持有人也可据此灵活地调整资产组合。关于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有哪些的问题我们的整理就这么多了。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有好几种,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后续的发展合理选择自己的偿还方式。但要注意如果是一次性直接偿还或者购买债券的方式要注意销账。另外如果公司觉得发行债券对公司有利的话,可以通过发行新债券替换老债券的方式偿还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应在什么时间内首发?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应在什么时间内首发? 一、基本概述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


·挪用公款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其实在很多犯罪当中都是存在共同犯罪,既然有共同犯罪的情况,那么就需要仔细区分一下其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不同身份的罪犯,此时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不一样。那其中对挪用公款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呢?现在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挪用公款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两个以上的国家...


·哪些情况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
      在借款活动中,借款利息的问题经常会引发纠纷,而该类纠纷的发生也是有原因的,可能是因为彼此是熟人所以未就具体事项约定清楚,也可能是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考虑到风险等。那么,究竟哪些情况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呢?简单来说,借款利息纠纷何时会发生?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哪...


·离婚案件中有外债抚养费怎么算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现象普片增加,闪婚闪离的情况也经常发生。夫妻双方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很多时候当事人双方都会因为意见不合而不能达成离婚协议,最终选择诉讼离婚。面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外债抚养费怎么算,当事人该从哪些方面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呢?下面我们就给您谈谈这...


·有借条就一定不会败诉吗?
      有借条就一定不会败诉吗?有借条不一定就不会败诉,借条起诉输官司的原因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写还款期限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


·分期付款合同违约如何起诉讼时效是几年?
      分期付款合同违约如何起诉讼时效是几年?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为3年,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将不再保护。具体来说: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某一期未付款及利息的,可自该期款项逾期未付之日起三年内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要求对方提前偿还所有未付款项及利息的,可自对方逾期未付款达到...


·对拖欠货款30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对拖欠货款30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一、拖欠贷款30万的解决方法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是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的友好商量来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是我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合...


·写借条证明人要按手印吗 一、写借条证明人要按手印吗?
      写借条证明人要按手印吗 一、写借条证明人要按手印吗? 写借条时证明人可以不按手印,有证明人的亲笔签名即可,借条没有证明人,但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当事人盖有公章的借条谁负责偿还
      一,当事人盖有公章的借条谁负责偿还盖有公章的借条自然是单位负责偿还债务的,因为任何加有单位公章的文书就代表着是单位行驶的相关行为,除非单位能够举证公司当中的有个别人员自己在借钱的时候冒用了单位的公章,但这是需要用人单位自己举证的,债权人只需要直接向公司索要相关的欠款即可。二、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甄别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甄别合同法中“债的保全”包含了两方面的法定类型,一是债权人撤销权之诉,二是债权人代位权之诉。本文中主要为您解析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看司法审查中,应如何对尚未解释明确的法律问题进行审慎甄别。合同法设置的“债的保全”制度包括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和债权人代位权之诉两种法定类...


·公司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公司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一、公司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