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归谁抚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归谁抚养我们知道,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因此,即使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也必须有人对孩子进行抚养,但是很多人就有疑问,父母离婚,未成年人子女应该归谁抚养了?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考虑子女意见
  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因此,当夫妻离婚时,如果孩子还处于哺乳期,原则上是由母亲抚养,如果孩子已经是10周岁以上,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遵循孩子的意见。要是你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夫妻离婚了户口会自动改吗
      夫妻离婚了户口会自动改吗?夫妻离婚了户口不会自动改,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户口关系,需要自主迁回户口。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式迁回,需要当地村(居委)出具你们的关系证明,再去派出所办理。男女双方的可以在同一户籍地,男方或女方要想将户口迁移走,需要先找到户籍接收...


·不给抚养费算遗弃罪吗?
       不给抚养费算遗弃罪吗,有很多离婚的单亲父母可能会有这样的有疑问,离婚了,但是另一方迟迟不付抚养费,这种情况在某种程度上也能成为遗弃,那么如果是起诉的话能不能构成遗弃罪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单亲的父母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不给抚养费,不构成遗弃罪。 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案件可...


·婚姻关系是否能自动解除
      有的夫妻感情淡了之后也不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就分开生活居住,之后又各自建立新的家庭。当执法人员问到的时候,却说认为自己之前的婚姻关系已经自动解除了。那从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婚姻关系是否能自动解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姻关系是否能自动解除 这个问题是出现频率最高的...


·离婚财产清查的范围是什么
      离婚财产清查的范围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


·婚姻无效的上诉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吗?
      婚姻无效的上诉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吗?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


·一、首部反家暴法施行的意义是什么?
      一、首部反家暴法施行的意义是什么?首部反家暴法施行的意义在于:1、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反家暴法》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家暴的范围,从而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依据和保障。除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家暴行为,对于监护关系、寄养关系、同居关系等家庭成员之外共同生活的人而言,一...


·起诉前夫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小的话往往会由女方抚养。男方要按月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支付抚养费是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义务,如果前夫没有支付,经过协商无果的话,女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手段维权。那么,起诉前夫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起诉前夫给孩...


·抚养费强制执行手续有哪些?
      抚养费强制执行手续有哪些?抚养费强制执行手续有提供申请书要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当然也需要提供剩下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


·夫妻能否就婚内孩子共同抚养权达成协议?
      大多数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往往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而横眉冷对、恶语相向,甚至闹到法院,需要诉讼渠道解决,因此,有些居安思危的夫妻在看到这样的案例后,不免杞人忧天的想到,与其等到有那一天,不如趁现在夫妻关系良好、情绪冷静时提前达成协议,那么,夫妻能否就婚内孩子共同抚养...


·一、离婚诉讼亲子鉴定如何申请?
      一、离婚诉讼亲子鉴定如何申请?亲子鉴定是离婚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向法院提出的一种附随的鉴定申请。提出申请的一方应当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经法院同意受理后,有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另外,申请亲子鉴定时要注意...


·一、农村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