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理由该如何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往往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想要续签合同,就要写申请。那你知道劳动合同续签申请理由该如何写吗?我们提供了一篇范本,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劳动合同续签申请理由该如何写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理由
  
  单位领导:
  
  我叫———,女,——岁,大专文化,——年——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营业所上班.两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1、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我在——营业所上班.由于该所地处闹市,附近小商小贩多,因此,上班时间工作之忙,业务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为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贵单位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数好每一分钱,给客户一个满意的服务.由于我工作认真、过细,两年来不仅未发生一笔误差,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
  
  2、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两年来,在爱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2001年我在参加省农村————职大大专班的学习后,又在家自学了电脑的基本知识.现在,五笔打字,abis操作等项业务工作我都烂熟于胸,操作流利.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两年来,我个人在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客户时间的事件.
  
  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单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 ——日
  
  
  二、劳动合同续签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 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上文中我们提供了一篇劳动合同的申请理由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我们要明确约定劳动报酬,我们还要提醒您,续签劳动合同,是不得约定试用期的。要是你的相关权益受到了侵犯,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竭尽所能的帮助你。
  
  


·一、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


·帮人组装加工进口芯片会构成走私吗
      看具体情况来判断:其一、对进口产品进行加工,如果对于包税走私进口的情况知情、并事先进行通谋,则构成为走私犯罪的共犯。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构成走私。《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


·劳动合同试用期毁约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毁约要支付违约金吗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者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没有书面化的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双方口头有协议的事实劳动关系。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不会像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属于劳动关系这么简单了,那么法院怎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呢?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 ...


·工伤认定,是由谁认定的?
      工作中受到严重的伤害,特别是对于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一般是属于工伤,身体的伤害直接造成受害者精神上痛苦,经济上损失。因此对于工伤相关部门进行认定之后要给与受害者一定的赔付金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那工伤认定,是由谁认定的?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认定机构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


·什么情况下可以随时辞职随时走如果遭遇用人单位以暴
      什么情况下可以随时辞职随时走如果遭遇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马上辞职马上就走。如果用人单位有其他违法情形,如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正规的流程进...


·单位安排在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的
      单位安排在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的201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办法指出: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因此,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的,应...


·一、广东工伤鉴定标准分多少级?
      一、广东工伤鉴定标准分多少级?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


·工伤伤残鉴定是怎样规定的
      众所周知,随着社会竞争的激烈,因为一些因素,使一些人必须找到一份工作来维持自己甚至家人的日常生活,有一些工作自然而然会带有一些危险的因素,那么在生活中也会出现一些因工厂设备的问题或一些员工的不小心而发生的意外伤亡,很多残忍的画面让人感到心酸,那么2017工伤伤残鉴定又是怎样设定的...


·公司怎么样才能不赔偿辞退员工
      公司怎么样才能不赔偿辞退员工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随着近些年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也不断增多,相应的建筑
      随着近些年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也不断增多,相应的建筑安全问题也是您关注的问题,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的设定是必然要坚持的,我国关于工程制度监管有哪些呢?在下文我们将为您介绍我国在建设工程质量方面所建立的相关条例,工程质量建设是必要的把关,涉及民生安全等多项问题,加强监管力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