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宣判无罪的条件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国家赔偿指的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损害了公民的权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会存在着这样的现象,那就是公民没有犯罪,却因审判活动中的过错导致公民承担了刑罚,这就是宣判无罪。那么,国家赔偿宣判无罪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将为您作出具体介绍。
  
  
  一、刑事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二、国家赔偿宣判无罪的条件是什么
  
  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无罪错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人民法院对无罪的公民判处刑罚。
  
  (2)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3)原判决经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并且被告人被宣告无罪。
  
  在此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构成民事违法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人民法院的有罪判决是否构成错误判决?国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一种观点认为,由于被告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存在着过错,国家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有罪判决虽然被撤销,仍然不构成错误判决。另一种观点认为,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没有犯罪事实”,限于公民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不包括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公民虽然具有过错,但这种过错是民法上的过错和行政法上的过错,而不是刑罚上的过错,不能相互混淆。而且,对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公民宣判有罪,不是公民的过错,而是国家的过错,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们认为后一观点是正确的。
  
  (2)法院在一审生效判决中宣告被告人无罪,对判决前的羁押,存在错误拘留和错误逮捕。这两种情况都是无端侵害公民人身权的行为,国家应负赔偿责任。一审判决被告人有罪,在二审程序中被改判无罪的,因刑罚尚未执行,不存在因刑罚执行造成的损害,但一审的有罪判决延长了对被告人的羁押时间,对此损害国家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对有罪公民不应当判处死刑而判处死刑且已执行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判决虽然是轻罪重判,但与一般的轻罪重判具有质的不同。一般的轻罪重判仅仅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而这种轻罪重判侵犯的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公民权利的种类和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这种轻罪重判不是一般的不适当,已经构成违法,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国家赔偿宣判无罪的条件主要包括公民被判处刑罚,并且刑罚已经执行,最后在审判监督程序中确定被告无罪。国家赔偿是国家责任的体现,有利于我国构建法治社会。我国国家赔偿的数额依据公民受损害的性质,程度的不同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的不同,数额标准也不相同。
  
  
  
  


·一方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很多离婚后的夫妻因为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到处咨询求助。孩子抚养费是夫妻离婚时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争议不断的一个问题。那么,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首先,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责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无效婚姻需要法院判决吗?
      无效婚姻需要法院判决吗?无效婚姻是需要法院进行判决的,对于法院对无效婚姻的判决就会认定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根据最高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


·一、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理由有哪些?
      一、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理由有哪些?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离婚后,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故,要求增加抚养费大...


·我们知道当双方想要解除夫妻之间的义务
      我们知道当双方想要解除夫妻之间的义务,又协议不了离婚,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而法院第一次会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若是双方起诉离婚第一次和解失败,还想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办?可以再次提出上诉吗?带着这些问题,来看看本站我们为您搜集到的相关内容吧。 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


·未婚生育的子女抚养权一般会归谁?
      未婚生育的子女抚养权一般会归谁?1、非婚生的子女,在两岁以前通常由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比较严重的疾病,孩子不适合与其一起生活的。此外,如果孩子的母亲在抚养孩子过程中没有尽到义务的,也可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孩子的父亲。由母亲抚养时,孩子的父亲应该主动支付起关...


·婚姻当事人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姻当事人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


·哪些对象属于违法生育应征收社会抚养费?
      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生育制度,这也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在二胎政策出台之前,一个家庭是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的,如果多生就属于超生,现在二胎政策已经全面放开,生育超过三个的话就属于多生了,有很多存在违法生育,哪些对象属于违法生育应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违法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起诉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形通过法律的方式来解决。一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后,另一方需要给孩子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有时也会存在这样的情形不支付抚养费,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那么您是否知道起诉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起...


·一、老公出轨生孩子算重婚罪吗?
      一、老公出轨生孩子算重婚罪吗? 老公出轨生孩子也不一定算是重婚,重婚表现形式有: (一) 已经与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 (二) 已经与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三) 同时或先后与他人同居生活且以夫妻名义,但都没有正式结婚 (四)与第...


·国家赔偿刑事拘留有哪些规定?
      一、国家赔偿刑事拘留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刑事拘留的规定主要是: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