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赔偿许多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赔偿许多方面的费用。不同的赔偿项目都有各自的计算方法,人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逐一计算然后相加即可得出赔偿的总额。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出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受害人死亡的抚养费标准
  
  1、城镇居民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农村居民
  
  未成年人:扶养费=(市公布)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8-N)(N;18)÷扶养义务人人数。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二、受害人伤残的抚养费标准
  
  受害人伤残的,上述公式(1)、(2)再乘以伤残度(1)级为100%,2级为90%至直10级10%计算)。
  
  三、其他相关问题
  
  1、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2、赔偿总额的限制。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4、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或者造成死亡的,被扶养人还是胎儿,在他出生以后,也应该赔偿。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应有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总而言之,出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赔偿的前提是该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符合这一条件之后才可以计算具体的费用,具体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子女的具体年龄以及城镇或者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坐牢要交生活费吗
      不用,服刑人员的衣服、伙食都是由国家来承担的,不向罪犯收取任何费用。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大家统一穿囚服,坐牢自己不用交纳生活费,也就是大家的伙食费,由国家财政按一定的标准供给。在押服刑人员向家人索要的钱,只是用来购买一些日用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


·上海机动车逆向行驶怎样处罚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经济在飞速发
      上海机动车逆向行驶怎样处罚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经济在飞速发展,GDP已经位于世界第二位,我们国家的人均收入也在不断上升。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多,我们国家的有车族在不断壮大,这就牵扯出了一系列问题。因此我们国家开始严格要求,出台了最新的交通法。下面,我们来谈谈上海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问题...


·车祸安全带勒伤肋骨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车祸安全带勒伤肋骨可以获得赔偿吗? 车祸安全带勒伤肋骨可以获得赔偿,一般车祸赔偿标准,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


·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重新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重新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应当回...


·中秋节北京火车票预售时间是怎样的
      中秋节北京火车票预售时间是怎样的一、中秋节北京火车票预售时间是怎样的按照全国铁路网络和电话订票预售期30天的规定,旅客可以在中秋节前30天通过中国铁路网站、中国铁路手机客户端或者拨打电话订票。而火车站窗口、代售点和自动售票机预售期为28天,即延后2天开卖。二、中秋节高速免费吗?2...


·驾驶校车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驾驶校车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驾驶校车现在也成为了不少人选择的工作,相对来讲这份工作比较轻松,工作时间也不长。但现实中也不是人人都可以驾驶校车的,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驾驶校车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驾驶校车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向法院交的资料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向法院交的资料是什么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


·一、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无责赔偿谁出钱?
      一、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无责赔偿谁出钱?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无责的话赔偿款由肇事者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三) 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车辆损失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车辆损失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一、车辆损失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发生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


·甲方赔偿的违约金交增值税不?
      甲方赔偿的违约金交增值税不?在经济业务往来中,一方因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往往会付出一定代价,即支付违约金。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将销售额定义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价外费用则作了更详细的解释,列举了包括违约金在内的一系...


·出了小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内容有哪些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很常见的事,更多情况是发生车辆间刮蹭这样的小交通事故,但很多朋友却不知道该怎样处理小交通事故,常见的就是等待交警来解决。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出了小交通事故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出了小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对于损失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