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师体罚学生怎么处理 一、国家法律对于体罚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老师体罚学生怎么处理
  
  一、国家法律对于体罚有哪些明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对于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处罚措施。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体罚学生的教师本人可以进行以下处罚:
  
  1、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部门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解聘包括两种:解除岗位职务聘任合同,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解除教师聘任合同,被解聘者另谋职业。
  
  2、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如手段残忍、造成伤害甚至死亡结果),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因体罚学生对学生或学校造成损失或损害的,还应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二、老师体罚学生的具体表现
  
  
  体罚是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讽刺挖苦、谩骂等行为。
  
  体罚学生的老师是该受到处分,老师的体罚不仅有可能造成学生身体的伤害,更有可能造成学生心灵的创伤。身体的伤害尚能治愈,心灵的创伤则很难治愈。老师不能打着教育的幌子来对学生进行体罚,这是违法的事情,视情节严重,老师还有可能进行法律的制裁。不论你是学生还是学生的家长,遇到这种权益被侵犯的事情,不要害怕和慌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以及孩子的权利。
  
  
  
  
  


·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
      我国规定的离婚方式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而此时对于想要离婚的夫妻来讲,应该选择哪种方式呢?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而在哪些情况下又适合协议离婚呢?本文将对这两个问题为您一一进行解答,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的途径有...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撤销结婚行政复议?
      在我国,男子到了22周岁,女子20周岁,就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可以办结婚证。当然,结婚是双方自愿的事情,不能强人所难。民政局颁发结婚证也是一种行政行为,既然这样,有时候就需要走复议程序。那么,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撤销结婚行政复议?我们不妨通过下文做个大致了解。 一、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撤销...


·离婚后5类财产不再平均分割的是什么?
      离婚后5类财产不再平均分割的是什么?1、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


·离婚后抚养费问题要怎么进行处理
      在协商好了子女的抚养权归其中一方之后,接下来就要协商处理抚养费的问题,而此时抚养费通常是由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不少离婚夫妻往往在这方面产生纠纷,那此时离婚后抚养费问题要怎么进行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抚养费问题要怎么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


·一、成都小孩抚养费金额怎么确定?
      一、成都小孩抚养费金额怎么确定?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国家规定年休假条例内容是什么?
      无论任何人在任何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就可以享受带薪休假,为了使员工可以更好的享受带薪休年假,更好的给员工休息调整的时间,从而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颁布了年休假条例,为了更好的了解和实施带薪休年假,我们需要了解国家规定年休假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职...


·起诉离婚要哪些东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除了要知道向哪个法院起诉外,同时也要清楚自己此时要准备哪些东西才行,否则的话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也是会对其不利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起诉离婚要哪些东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


·离婚案件原告注意什么问题
      离婚案件原告注意什么问题一、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


·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婚,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权会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给双方一个公正的结果。但是有些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失去了抚养能力,抚养权会发生变更。那么,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请...


·离婚后什么行为视为放弃抚养
      离婚后什么行为视为放弃抚养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各种条件不和的情况下选择解除婚姻的一种方式,有些夫妻感情破裂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也是一个我们需要讨论的大问题,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会被法院怎样判定抚养权归属呢?什么行为视为放弃抚养呢?请随我们一起了解相关方面的知识。 一、什么行为视为放...


·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在我们进行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一些事项,我们在继续分割的时候要严格按照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来进行分割。而且,在进行清理财产的时候,一定要如实的进行汇报,如果是存在故意隐藏财产的情况,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