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孩子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有孩子的话,不可避免地会碰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法院直接判决。在遇到特定情形时,还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离婚孩子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范文怎么写?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孩子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甲方(男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__自 年 月 日起由女方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二)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男方__ 则每年支付抚养费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2、男方应于每年的12 月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权
  
  1、男方对孩子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没有抚养的一方每个月可以探望一次。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手续自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这个就是变更抚养协议书怎么写的相关范本。
  
  二、相关规定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另外一种是双方无法协议时,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一)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实践中,对于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为:
  
  1、一次性支付给对方;
  
  2、定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
  
  若离婚后一方经济状况发生变动,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请求,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来判决。
  
  从上可知,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时,只有在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才会予以变更,否则是不会变更的,这样也是为了保护孩子的生活环境。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的相关律师们。
  
  


·抚养权作为我国保障儿童的一项基本法律
      抚养权作为我国保障儿童的一项基本法律,是父母应向子女行使的一项义务。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中有很多父母不爱惜自己的子女,对子女的生活和学习起不到什么好的作用。那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可以剥夺抚养权吗有哪些法律依据,我们就这一问题为你带来详细的解答。 关于监护权的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


·离婚孩子抚养费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我国实行婚姻自主的制度,被强迫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结婚是自主的,那么离婚当然也是自主的,夫妻之间感情破裂,通常都是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感情问题,对于有子女的家庭,离婚就伴随着孩子抚养的问题,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等问题。现在我们就来说说离婚孩子抚养费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结婚礼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礼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新人一定的礼金。由此可见,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收取的礼金,其实也是婚在姻关系存续期间...


·为什么法律禁止近亲结婚
      我国明确规定,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因此如果男女属于法律规定的近亲属的话,那么是无论如何都是不会给予办理结婚登记的。那么您知道为什么法律禁止近亲结婚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为什么法律禁止近亲结婚近亲属结婚,极容易将一方或双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点和缺陷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累积起...


·一、离婚诉状诉讼请求婚前财产分割可以么?
      一、离婚诉状诉讼请求婚前财产分割可以么?1、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


·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
      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 一、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 这是要看对方的收入情况,同时还要看受害者受伤的具体情况才能计算出来。 对于重婚行为,赔偿金额可以参考以下: 一般情况多判300-5000元,较为严重点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


·如何起诉女方遗弃子女罪?
      现如今虽然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还有很多的人走向犯罪。现在是法制社会,无论犯什么罪都需要受到严格的管制。而如今最常见的就是遗弃罪,有的遗弃老人,有的遗弃子女,这些都属于犯罪,而且遗弃罪也是可以起诉的,那么如何起诉女方遗弃子女罪?相信有很多人都比较关注!...


·一、离婚入账个人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入账个人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入账个人财产的法律规定是无需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


·婚前财产产生纠纷怎么办
       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该怎样处理,是即将结婚的年轻人必须面对的问题。解决婚前财产矛盾,有助于帮助夫妻婚后生活质量的提高,夫妻关系的稳定以及遇到离婚问题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都很重要。那么婚前财产产生纠纷怎么办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婚前财产产生纠纷怎么办 解决婚前财产的方法...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几种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几种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几种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文?
      在国家赔偿法出台后不久,我国最高法就制定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即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其中对国家赔偿法在审理过程中的适用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全部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为正确适用20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