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业车险生效时间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业车险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一般在成立时生效的,但有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按照其约定。
  随着人们生活的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也越来越丰富,小车也就慢慢走近了老百姓的生活,在我们享受小车带给我们带来的便捷的时候交通事故也是直线上升,所以人们在买到爱车的第一件事就是给爱车买一份保险,交强险是必须买的,商业补充险也有很多人购买,商业车险也有很多讲究的,商业车险生效时间并不是你当时买当时就可以生效的,那么商业车险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现在很多有爱车的人除了给自己的车辆投保必须要投保的交强险之外,很多人还会继续选择投保商业险。现如有车一族的数量是越来越多的,而且您对于投保保险的事情应该并不陌生,并且是很熟悉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忽略商业险的生效日期。
  其实,当天投保的商业险并不是当天就会生效的,在这其中还有一段时间的“真空期”,那么什么才是所谓的“真空期”呢?很多人都不清楚这一段时间是什么情况,这使得很多刚刚购买投保了商业险的人们都十分费解,不知道怎么才算开始了保险生效日期。
  而所谓的商业险保单存的“真空期”就是指在保险生效前走一段时间并没有在保险的保护中的。这就是说,一般商业险在购买投保之后会有十几个小时的真空期,如果你在这段时间内发生了意外交通事故,是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保障的,所以一定要关注商业险的生效日期,不要在生效日期之前出了什么差错。
  在一般情况下,有专业人士说商业险是在投保购买后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的。那么为什么商业险生效日期之前要有一段真空期呢?很多人都很费解。但是就算是商业险生效之前的真空期的时间是很短的,仅仅是一天的时间,然而很多人也觉得是不合理的。既然都已经投保成功了为什么还要等待一天的时间呢?
  这是由于投保保险的过程是要跟着投保程序流程来走的,其实商业险的即时生效过程并不是很难操作的,但是保险公司的工作量一般都会很大,所以统一来办理商业险生效日期会让保险公司更加容易操作,而且也可以避免人们再投保的情况发生。
  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签署成立之后,投保人会按照合同中的约定金额进行保险费的缴纳,而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开始对被保险人进行承担保险责任的工作,但是必须要让保险公司走一个流程才能让合同生效。
  而各位投保了商业险的人们一定要时刻关注着商业险生效日期,不要在生效日期到达之前就发生什么事情,因为在这段商业险的真空期时段,保险公司是不会对你的事故进行理赔的,所以您千万要注意到商业险生效日期,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不要在超过生效日期或者是不在生效日期的时间内发生什么意外。
  商业车险并不是你当时交钱就当时生效了,存在一个真空期,所以您要注意不要在保险生效日期到达之前就发生什么事故,因为这段时间是属于商业险的真空期,保险公司是不会对你发生的事故进行理赔的,所以我们要注意商业车险保险的生效日期。
  
  
  


·2023年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吗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吗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


·一、造成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被吊销吗?
      一、造成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被吊销吗? 1、交通事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取保候审买火车票能查出来吗
      能,办案机关为了侦查案件有权查询车票信息。取保候审期间并不禁止购买火车票,但需要经过执行机关同意。如果私自外出,公安机关就会没收保证金,责令另行提供担保。《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


·近年来,因为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一般来说,醉驾的
      近年来,因为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一般来说,醉驾的处罚会比普通酒驾要严厉一些,因为有的时候,检察院会让交警通知相关醉酒驾驶的人去一趟检察院。那么,一定有人疑惑醉驾后交警通知去检察院是做什么?接下来就随我们来了解一下详细情况吧! 醉驾后交警通知去检察院是做什么? 因...


·现在高空坠物能否走车损险?
      高空坠物的赔偿责任承担问题也是我们的一大问题,关于保险公司与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一直是难以确定的问题,虽然说在法律规定上是划分了责任的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遇到的情况远远要比书中的复杂,所以照搬照抄自然也就不适合我们了,那么现在高空坠物能否走车损险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车被高空坠落...


·交通事故责任方可以不垫付医疗费吗?
      交通事故责任方可以不垫付医疗费吗 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医疗费是在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因此责任方应当给予。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一、逾期交房有哪些?
      一、逾期交房有哪些情况不负担责任(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造成不可抗力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台风、海啸等;二是政府行为,如发生战争、强制征收等。在发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后,开发商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不可抗力的相关...


·一、南京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南京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一、交通事故髌骨骨折伤残等级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髌骨骨折伤残等级是什么? 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有: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


·一、公交客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公交客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公交客伤应该是属于交通事故的。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至于能否评上伤残等级,建议伤者出院后,带上病历、片子去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鉴定。 赔偿一般涉及如下: ...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最高赔偿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最高赔偿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最高赔偿是: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