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砌体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砌体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样的?
  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不少城市开始不断的建造新的建筑以满足需求,而这些建筑在建成之后是可能会成为商业用楼或者是住宅用楼的,不管是用于什么样的用途,如果对于工程的质量不能达到要求的话,那么是可能造成非常重大的事故的,那么砌体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样的?
  
  砖砌体总的质量要求是:横平竖直,砂浆饱满,错缝搭接,接槎可靠。
  
  1)横平竖直。砖砌体的抗压性能好,而抗剪性能差。为使砌体均匀受压,不产生剪切水平推力,砌体灰缝应保证横平竖直,否则,在竖向荷载作用下,沿砂浆与砖块结合面会产生剪应力。竖向灰缝必须垂直对齐,对不齐而错位,称游丁走缝,影响墙体外观质量。
  
  2)砂浆饱满。为保证砖块均匀受力和使砌块紧密结合,要求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厚薄均匀,否则,砖块受力后易弯曲而断裂。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3)上下错缝。为了提高砌体的整体性、稳定性和承载力,砌块排列的原则应遵循内外搭砌、上下错缝的原则,避免出现连续的垂直通缝。错缝搭接的长度一般不应小于60mm,同时还要考虑到砌筑方便和少砍砖。
  
  4)接槎可靠。接槎是指先砌砌体和后砌砌体之间的接合方式。接槎方式合理与否,对砌体质量和建筑物的整体性有极大的影响,特别在地震区将会影响到建筑物的抗震能力。砖墙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放置2φ6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地区,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弯钩。
  
  成排砖柱应拉通线砌筑。
  
  砖柱上不得留脚手眼,
  
  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8m。
  
  带壁柱应与墙身同时砌筑,轴线应准确,成排带壁柱应在外边缘拉通线砌筑。
  
  1、水平灰缝的均匀和饱满程度
  
  对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
  
  2、灰缝的厚度
  
  灰缝厚度在8~12mm较好,一般采用10mm。
  
  3、砖的含水量烧结砖10%~15%,蒸压砖8%~12%。
  
  4、块材的搭接方式
  
  上下错缝,内外搭接。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在我国的法律上是做了相关的规定的,特别是在对灰缝的厚度、块材的结构方式等等,都是有严格的规格的,而且对于灰缝的厚度的还需要精确到毫米,当然除了这些就连在主体上不能有任何的脚手眼这样的细节的问题都做了严格的规定。
  
  
  
  


·成都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我们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有不小心的时候,如果发生了事故或者意外了,这个时候如果公司有给我们买保险并负责的话,那么我们在报工伤的时候都会被要求鉴定工伤级别,每个城市的工伤鉴定赔偿标准都不同,那么在成都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又是多少?下面就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 一、一次性伤残...


·对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的雇主如何处罚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使用童工或者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情况,这些雇主明知不能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但仍然抱有侥幸心理。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对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的雇主如何处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可以警惕您和您身边的朋友不要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 一、对使用童工雇主如何处罚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


·劳动法辞退赔偿金新规定
      劳动法辞退赔偿金新规定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辞退员工需付出的代价不同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需支...


·单位能扣押员工档案吗?
      单位能扣押员工档案吗? 劳动者没有达到约定的服务年限,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扣押档案?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的15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否则将会面临罚款。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或者以与劳动者有其他未决纠纷为由拒不转...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规定有哪些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规定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加班?????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


·临时工可以认定工伤吗?
      有的单位为了节省人工成本,而针对一些特殊的岗位选择聘请临时工。临时工是与正式工相对的,通常他们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那要是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此时临时工可以认定工伤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临时工可以认定工伤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一裁终局
      在法律上,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呢?对于这些劳动争议,劳动者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在这些劳动争议当中,有一些还是一裁终局的,即仲裁的结果就是最终的结果,不需要在进行劳动诉讼,那究竟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一裁终局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 明确劳动争...


·工伤事故该怎样赔偿
      如何赔偿工业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赔偿应当在作出认定并申请工伤鉴定后计算。赔偿金额按下列项目计算:(一)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在我们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解除,而且,在解除之后,一般单位会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呢?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


·单位辞退员工单谁填写?
      单位辞退员工单谁填写?单位填写,如果你自己填辞职单公司会以你主动要求解除合同为由不给你补偿,建议不要主动填写辞职单或者与单位达成书面的补偿协议后再填写辞职单。被辞退人员不应该填写辞职申请表。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一个月审批吗?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一个月审批吗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不是必须的。因为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要看因为什么原因,依据那条法律规定解除。就比如说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解除合同就不需要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