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国家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案件是我国法院处理案件时比较常见的,虽然没有民事案件普遍但是也是经常发生的,而且一旦发生刑事案件对当事人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会带来人身以及财产上的伤害,在生活中进行刑事案件的判决有时会由于某些原因的误导导致发生一些判决错误的案件,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影响,此时就需要进行国家赔偿,下文中我们就为您介绍刑事案国家赔偿范围如何确定的问题。
  
  一、刑事案国家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二、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6条无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根据本条规定,国家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包括如下两种: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
  
  (1)查封。在刑事诉讼中,查封是指司法机关将可以用证据或与案件有关不便提取的财物予以就地封存的一种措施。
  
  (2)扣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扣押针对的是物证、书证。所谓扣押物证、书证,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发现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文件,依法强制扣留的一种刑事强制性措施。
  
  (3)冻结。冻结是指司法机关在案件的侦查和审理中发现被告人的存款、汇款与案件有直接关系时,要求有关单位对其存款、汇款停止支付或者转移的一种措施。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司法机关可以采取查询、冻结措施。
  
  (4)追缴。关于追缴措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
  
  2、再审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
  
  3、罚金和没收财产产生国家赔偿责任的条件是:
  
  第一,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判决必须生效,而且已经执行。判决没有生效。受害人可以通过上诉的途径申请纠正。判决生效但没有执行的,没有发生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财产损害事实,不产生国家赔偿责任。
  
  第二,生效判决经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受害人被宣告无罪。刑事赔偿以公民无罪为前提。如果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被告人无罪,说明原判处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错误,如果已经执行,国家当然应予返还,如果因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亦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经审判监督程序,公民被仍然被确认有罪,即使原判决被变更,国家仍然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国家赔偿时要根据法律规定的一些标准进行,这样可以帮助您了解刑事案国家赔偿范围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的赔偿必须要最大程度的弥补给被错判人带来的损害。因为刑事审判带来的影响一般是比较大的,国家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挽救,这样才更能体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法律中是怎样规定离婚财产分割
      众所周知,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关于财产的分割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同时在很多离婚夫妻之间也经常因此产生纠纷,所以我国在《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才会不断制定这方面的规定,来减少纠纷的发生。那到底法律中是怎样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中是怎样规定离婚财产分...


·山东淄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在我国,我国的基本国策是计划生育政策,是为了抑制人口的快速增长,但是近一两年我国又实行了二孩政策,并且鼓励生二胎,但是这并不代表计划生育政策就不存在了,两个政策不矛盾,超生还是会受罚,超生了就要支付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么在山东,山东淄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


·上海黄浦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财产是每一个都非常在乎一个事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会发生一些争吵,争吵的焦点就在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事实上,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有规定,那么,上海黄浦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上海黄...


·二次起诉离婚几天开庭?
      二次起诉离婚几天开庭? 第一次离婚6个月后就可以二次起诉离婚了,审理期限三个月,快的话一二个月就会下判决。离婚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不是共同财产,无需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要根据孩子平时谁带的多,以及孩子的年龄等因素来判断。 二、诉讼离婚是什么?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


·离婚诉讼经过哪些程序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那么离婚诉讼经过哪些程序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诉讼经过哪些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


·离婚协议中处分了子女的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中处分了子女的财产协议是否有效?离婚协议中对子女财产的条款是无效的,父母作为监护人,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安全负责。处置未成年子女财产,需要出具是为了子女学习,医疗,生活等必须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


·老公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老公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老公外遇离婚财产依旧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平均的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


·夫妻离婚之后前夫给多少抚养费?
      我们知道,夫妻离婚后需要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方抚养费。在通常的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一般应当至少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等。并且对于相关费用的支付问题,法律中也有说明。那夫妻离婚之后前夫给多少抚养费?就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夫妻离婚之后前夫给多少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
      离婚夫妻在确定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之后,紧接着就是应当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数额了。而这个抚养费一般也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实际支付的,那此时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呢?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 《婚姻法》...


·起诉离婚女方不出庭怎么办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想离婚是因为其中一方,无法忍受另一方,坚决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另一方拒不出庭,遇到这种情况,也是有办法可以解决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起诉离婚女方不出庭怎么办的问题, 一、起诉离婚女方不出庭怎么办? ...


·自愿变更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自愿变更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