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国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国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1、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是指因国家政局不稳定给项目带来的风险,具体可解释为因种族、宗教、利益集团和国家之间的冲突,或因政策、制度的变革与权力的交替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如中东地区以及非洲的一些地区等其他政局不稳定的国家和地区常有发生。以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为例,在非洲某国承建的供水项目,由于该地区安全问题,导致该项目停工,工期严重滞后,造成建设成本增加,收汇滞后,直接影响到该项目的盈利水平。此类风险一旦发生,将对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政治风险主要包括征收风险:(政局或经济变化的需要,政府所颁布的国有化或没收与征用政策,且不代替原工程业主履行义务)、汇兑限制风险、政府违约风险(拒付债务,即政府项目财力枯竭时的“无赖”做法)、延迟支付风险等。2、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对承包者来讲主要表现在付款方面。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具体表现:(1)外汇汇率变动风险,即结算货币种类及其浮动、汇率因素等所具有的风险。(2)原材料涨价风险,这是最常见的风险之一。(3)收汇风险,业主资金不足,支付能力差,拖延付款,造成工程承包商资金紧张。(4)税收歧视及地方保护主义所具有的风险,在许多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是常见的,如非洲地区。(5)带资、垫资风险,许多国际工程均存在带资、垫资的问题,若业主信誉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工程款拒付等现象,垫资将很难收回。3、自然灾害:自然灾害造成的风险,指工程所在地区发生的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如台风、地震、洪水、火灾等等。自然灾害的形成既有自然因素,也有社会因素;自然灾害既影响自然环境,但更重要的是影响社会。4、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因不熟悉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违反所在国法律规定,或由于法律环境发生变化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国际工程承包业务中最常见的法律风险有:用工风险、税收风险、仲裁诉讼风险等。如有些国家为保护本国公民的就业率,法律规定雇佣当地工人的最低用工比例,未符合比例的,须缴纳补偿费用。了解税收法规更为重要,国家间是否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从事业务所涉及的税种及其计税基础是否存在特殊性,如果不进行研究,会增加企业大额税收负担。5、工程管理风险:工程管理风险是指因项目执行过程中,因项目管理失误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工程管理不到位通常是由于缺乏管理人才,与项目各方沟通不畅,或缺乏制度管 理造成的,具体表现为人力资源风险、现场管理风险、超预算风险、工期风险等等。 近年来,随着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发展,高级项目管理人才非常紧缺,人力资源风险时有发生。另外,由于项目管理不利,发生工期风险、超预算风险,都会影响公司的信誉及效益。6、建设环境风险:建设环境风险是指因设计单位项目前期勘探不准确、设计失误,或土建施工、安装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等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包括:设计风险和施工风险。建设环境风险的具体表现包括:由于设计单位与业主缺乏沟通,导致业主不接受设计方案;又如因设计方勘探不准确,土建施工的地质状况与预想不同,导致土建施工量增加,项目成本超支等。通过上文对国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这一问题的阐述,我们能清楚的知道国际工程承包风险的具体内容,熟知国际工程承包的风险才能够帮助我们在施工过程中行之有效地避免这些风险,尽可能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此外,通过对风险的认识,能让我们理智的对待国际工程,事先将风险考虑进来,这样能最大化的减少我们的损失和得到他国的理解。
  
  
  


·劳动合同第四十条单位解除合同规定解读是什么?
      劳动合同第四十条单位解除合同情况的解读是什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签订合法正规的合同之后,满足不同条件时,单位、劳动者均可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也可双方协商后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注意查询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时违规、需要赔偿的情况,有疑问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规定原文 ...


·如果事业单位职工批捕了怎么处理?
      一、如果事业单位职工批捕了怎么处理? 如果事业单位职工批捕了有可能会被停薪留职或者直接开除,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经逮捕,一般都会受到开除处理,只要被开除了,就不享受原单位的任何待遇了,当然也不能享受五险一金。具体情况我们在正文中进行...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么签订
      非全日制用工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小时工,他们是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作报酬的,相对来讲工作时间可能不固定,也比较分散。但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来讲,该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要签订的。那究竟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么签订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么签订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


·一、劳动关系认定仲裁流程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认定仲裁流程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写,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是什么样的?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写,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是什么样的? 一、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现有___________同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或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起在我单位_____...


·建筑工程竣工初验由谁组织
      建筑工程初步验收由建筑工程监理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一、宁波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宁波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劳动...


·单位辞退试用期员工提前多久
      单位辞退试用期员工提前多久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


·一、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人身安全在任何时候需要去保护,在工作中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意外,出现严重的事故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身体健康损失,工作中受到伤害是属于工伤,相关部门的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工伤认定要在一定期限内申请,那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 工伤向...


·未签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金吗?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与劳动者协商,达到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满意的的一个结果才能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有的用人单位因为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体系,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程序不是很全,用人单位未签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金吗? 一、 未签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