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管理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破产管理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企业破产是很常见的,需要破产的企业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和规定进行,这样的破产才是合法的,破产的过程是复杂的,需要按照管理规定进行,这期间需要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投入,少不了破产管理费用。但是对于这部分费用具体怎么投入,您可能不是特别的了解,接下来我们就仔细给您说说。
  
  一、破产管理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由债务人财产支付的其他诉讼上的费用。
  
  破产费用所包括的案件诉讼费用必须是为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个别债权人因其他争议而发生诉讼的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债务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利,自破产案件受理后而丧失,债务人所有财产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当然,重整程序中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除外。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和分配,必然要支出相应的费用,这些费用也就是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费、变价费和分配费。
  
  第一,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费,是破产管理人为占有、清理和保管债务人财产或者继续债务人的营业而必须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债务人财产的保管费用、仓储费用、运输费用、清理费用、维修保养费用、保险费用、营业税费、公告费用、通知费用等。此外,律师费、聘请会计师的代理费用,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费、文书制作费等行政管理费用也包括在管理费范围内。
  
  第二,债务人财产的变价费,是破产管理人为处理非金钱的债务人财产而将其变现为货币所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债务人财产的估价费用、鉴定费用、公证费用、公告费用、通知费用、拍卖费用、执行费用、登记费用以及变价债务人财产的税费等。
  
  第三,债务人财产的分配费,是破产管理人为将债务人财产分配给债权人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债务人财产分配表的制作费用、公告费用、通知费用、提存分配费用等。
  
  (3)管理人执行费用报酬聘用工作人员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指在破产案件进行过程中,管理人为了执行职务和聘用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报酬的总称。主要包括破产管理人履行新破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职责所产生的费用、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所需其他费用、破产管理人的报酬以及聘用工作人员所需费用。
  
  二、破产清算费用的计算
  
  破产费用的计算视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
  
  1、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据破产财产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减半收取,最高30万元。
  
  2、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务报酬及相应的清算办公费用。管理人的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来确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三)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四)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五)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六)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七)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前款规定的财产价值总额。
  
  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在30%的浮动范围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管理人报酬比例限制范围,并通过当地有影响的媒体公告,同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我们自己做了介绍。破产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完成的,是一个系统的工作,还需要专业的破产团队入驻,这也需要破产的企业制度一笔费用,也是确保破产完成的必须的费用,如果破产得不到必要的经费支持,也会影响正常的破产进行的。
  
  


·我们都知道,当企业因为破产或者其他事情时,就要进行必要的财产
      我们都知道,当企业因为破产或者其他事情时,就要进行必要的财产清算,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发生隐藏财产,或者进行擅自的分配财产,就会侵害到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恶意做出上述描述中的事情,必然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在法律上关于合理的妨害清算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了解。 妨...


·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清算转让无偿财产时应该怎么办
      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清算转让无偿财产时应该怎么办 一、企业破产清算转让无偿财产怎么办 无偿转让财产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或权利无偿地转移于他人的一种积极的减少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属于赠与的一种。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1年内,破产债务人无偿转让财...


·企业破产法的溯及力规定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的溯及力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法的溯及力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的溯及力的规定是法不溯及既往,也就是新的企业破产法发生规定之后,那么以前的企业破产的一些程序还应当按照旧法来进行执行。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


·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一、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


·破产撤销权支付工资有什么问题?
      破产撤销权支付工资有什么问题? 一、破产撤销权的定义和目的 破产法规定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机会。国内也有学者称之为否认权,并定义为:对于破产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害于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管理人行使撤销权...


·股份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样的?
      股份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成立清算组 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清算时,清算组的成立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进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破产清算后剩余债务怎么办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此时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依法赔偿。而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破产管理人是否可以解除以房抵债合同
      《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即...


·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条件
      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条件企业破产之前需要进行一次破产的清算,通过破产清算来了解一下企业当前的状况以及负债情况,但是进行破产清算之前需要满足破产清算条件。在满足基本的条件以后就可以依法按照程序的规定进行破产清算了,对于企业未完成的债务进行偿还,对于拖欠的工资进行清算。这一切的进行必须...


·小公司破产清算什么内容
      小公司破产清算什么内容 一、小公司破产清算的内容 1、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 2、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l.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l.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l.帐目记录情况l.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


·企业欠薪在破产重整中怎么办
      企业欠薪在破产重整中怎么办 一、企业欠薪在破产重整中怎么办 简单的说,破产就是指企业欠了一屁股债却还不起,只能依法律来清理债务。此时企业有三条路可以走,破产和解、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前两者致力于挽救企业,企业有可能通过这两种程序满血复活。破产清算是指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