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隧道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隧道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说起隧道工程,起作用范围非常广。如公路,海底,铁路都有涉及到隧道工程。隧道工程涉及到技术,工艺,材料等方面,因此隧道工程质量的好坏对施工单位水平有很高的要求。如何保证隧道工程施工的质量,因针对具体工程的特点制定隧道工程质量措施。
  
  
  要实现对公路隧道工程质量的控制管理,就需要对施工特点、施工质量控制问题以及质量控制关键点进行分析,通过进行全方面的控制,提高建设工程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水平,优化质量管理。
  
  一、隧道工程质量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提高质量意识,深化质量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广泛开展QC 小组活动,消除人为因素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
  
  2、加强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定点、定量采购,严格检验和验收程序,消除原材料因素对工序质量的影响。
  
  3、计量仪器和设备定期标定、检查,确保精度,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设备和快速准确的测试技术,消除和预防检验、测量和试验因素造成的质量缺陷。
  
  4、在隧道工程施工中,要根据施工设计及工程地质情况,选择安全、稳妥的施工方案,严格按照铁道部现行的隧道设计、施工、检验评定标准组织施工,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1)、严格按光面爆破设计布眼、装药,测定掘进断面,检查爆破效果、修正爆破设计,努力提高光面爆破质量,有效控制开挖断面。
  
  (2)、努力提高锚喷支护的质量,按规定检查锚杆的抗拔力和锚喷层厚度,做到断面尺寸符合设计,支护结构稳定可靠。
  
  (3)、对于隧道超挖部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用同级混凝土,进行回填密实。
  
  二、 隧道安全保证措施
  
  参加隧道施工的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悉和遵守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范,并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并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具。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各种机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专职安全检查员经常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施工安全规定的工点,有权下令停工整顿,直到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一旦发生事故,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办法处理。
  
  1、 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2)、坚持以地质为先导的原则,时刻掌握掌子面的地质情况,异常地质要用特殊的超前支护和初期支护措施。
  
  (2)、坚持先护顶后开挖的原则组织施工:采用超前小导管预注浆加固措施。通过试验确定注浆的压力、固结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保证注浆能够相互胶接,提高围岩的自稳能力。
  
  (3)、加强对开挖面的量测:开挖初期支护后,量测拱顶下沉及拱脚、墙腰的收敛,隧道隆起量测,格栅钢架的内力量测,对数据进行系统的分析,发现异常情况立刻作加强措施,如采用迈式中空锚杆注浆加固、挂双层钢筋网、复喷混凝土等措施,增加初期支护刚度,防护围岩局部突破引起塌方。
  
  2、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8)的有关规定执行。
  
  (1)、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
  
  (3)、 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3 、机械安全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B3-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5)、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 三不放过" 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4 、火工品管理和爆破安全管理 爆破工程施工及其材料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的运输、贮存发放等必须符合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1)、成立专门的爆破领导组织结构,成立爆破专业施工队,专职负责爆破施工。
  
  (2)、选用导爆管非电起爆系统,该系统能根据需要选择分段起爆数和微差间隔时间,使爆破震动降低到最低限度。
  
  (3)、采用微震爆破技术,多循环、短进尺、弱装药、孔内分段微差延时起爆、减少最大分段药量。
  
  (4)、用木质炮棍装药,特别注意装药量、起爆顺序、雷管段数“对号入座”。装药完毕联接网络,经专人检查合格,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区后,专人指挥起爆,并设专人进行数炮。
  
  (5)、危石处理:由撬顶工在碴堆上用长撬棍清找顶部及两帮危石,防止落石伤人。
  
  
  隧道工程是一项技术高,难度大的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都是在半封闭的环境下进行的。如果施工质量与安全措施做的不够好,很有可能造成塌方,事故一旦发生作业人员很难躲避掉。
  
  


·不同企业劳务分包资质范围
      各类型企业如果要进行劳务分包需要满足一定的行业标准,也就是要进行资质审核,资质审核的标准国家有具体规定。那么不同企业劳务分包资质范围是什么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


·一、工厂试用期20天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工厂试用期20天可以随时辞职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日通知义务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相关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劳...


·工伤认定后康复治疗用人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工伤认定后康复治疗用人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建议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工伤职工可以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意见为最终结论。 ...


·劳动关系解除标准有哪些?
      当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和用人单位进行签订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关系,如果是要解除劳动关系,我们也是有一定的劳动关系解除标准。只有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被认定为已经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您对于相关的认定标准了解多少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关系解除标准 合法劳动关系成...


·婚后能看对方工资条吗?
      婚后能看对方工资条吗?是否能看对方的工资条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是否能看对方工资条,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一方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不许对方知道恐怕不行;如果两人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候就可...


·一、在工厂打工试用期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在工厂打工试用期随时可以辞职吗?在工厂打工试用期随时不可以辞职,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


·相信各位劳动者都清楚,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这是对自
      相信各位劳动者都清楚,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这是对自己利益的一种保障。但对于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可能很多人就不清楚了。虽然有的单位一直说要签劳动合同,但一直没有动静,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入...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6、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7、劳动者有...


·因工伤的花费是公司出还是保险出?
      因工伤的花费是公司出还是保险出? 一、因工伤的花费是公司出还是保险出? 与保险公司没有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按法律规定分别支付不同的项目,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办。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等级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等级是怎样的?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根本,近几年来,我国建筑工程事故时有发生,从事发后的排查检测和责任认定上看,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基本上都是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问题,有的是材料不合格、有的是施工工艺不规范、有的是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那么,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等级是...


·一、没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随时辞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拖欠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第二款,员工按照三十八规定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十六条规定应该给员工经济补偿。 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