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制定弱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何制定弱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电力应用按照功率强弱分为强电与弱电,大多数建筑用电一般采用弱电,弱电主要向人们提供电力能源,例如空调用电,照明用电等等。在生活中我们都离不开弱电,所以弱电工程质量保证尤其重要,而要怎么制定弱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呢?下面的例子可供参考。
  
  弱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保证指导思想
  
  1、建立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项目质量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各岗位人员根据各自质量职责对项目经理负责。
  
  2、为保证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班组骨干和工人为组员成立QC小组,对技术重点和难题进行攻关。在本工程中我们将对屋面网架施工、大面积外墙幕墙的施工质量控制进行QC活动。
  
  3、由公司授权质量负责人代表公司管理部门行使权利,对工程质量情况具有一票否决权,未经质量检测许可,并签发认可记录或文件的成品,原材料均不能转入施工或下道工序。
  
  4、项目经理按照本工程确定的质量目标和要求,根据ISO9002国际标准的有关要素和公司项目法规定,与公司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签订质量合同,实行奖罚制度,达到质量目标有奖,大不到则重罚。
  
  二、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合同要求,实行目标管理,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技术动态管理。
  
  2、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保证的要求,落实施工过程技术控制责任,适应程序的具体要求,保证施工过程,按照规定进行有效控制,以满足业主的要求。
  
  3、工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质量保证人,施工员、质量员、各施工工长亲临现场,责任分明,层层落实。
  
  4、施工员要明确质量管理重点,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技术交底一律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施工员、操作者签字齐全,交至每个工人。技术交底原件由施工员保存,每月底前将完整的一套技术交底资料交资料员整理归档,备查备用。
  
  6、本工程涉及装饰工程各分项分部工程较多,且质量要求较高,所以对轴线测量、弹线、复核、标高引测的控制,做好分项施工工艺技术交底、控制质量通病源头: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等,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相关重要。
  
  7、严格执行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
  
  8、对施工过程中易产生的质量通病等问题进行预控;
  
  9、严格按施工工艺程序操作,上道未经检验合格,禁止进行下道工序操作;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质量检验标准要求,落实工程隐蔽前的“三检”制度;定期召开业主、监理座谈会,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指导。
  
  三、质量管理网络
  
  1、本工程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合同要求,实行目标管理,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技术动态管理。
  
  2、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保证的要求,落实施工过程技术控制责任,适
  
  应程序的具体要求,保证施工过程,按照规定进行有效控制,以满足业主的要求。
  
  3、工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质量保证人,施工员、质量员、各施工工长亲临现场,责任分明,层层落实。
  
  4、施工员要明确质量管理重点,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技术交底一律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施工员、操作者签字齐全,交至每个工人。技术交底原件由施工员保存,每月底前将完整的一套技术交底资料交资料员整理归档,备查备用。
  
  6、本工程涉及装饰工程各分项分部工程较多,且质量要求较高,所以对轴线测量、弹线、复核、标高引测的控制,做好分项施工工艺技术交底、控制质量通病源头: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等,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相关重要。
  
  7、严格执行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
  
  8、对施工过程中易产生的质量通病等问题进行预控;
  
  9、严格按施工工艺程序操作,上道未经检验合格,禁止进行下道工序操作;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质量检验标准要求,落实工程隐蔽前的“三检”制度;定期召开业主、监理座谈会,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指导。
  
  四、质量保证体系网络
  
  项目经理项目施工员项目质检员工程技术质量检验物质供应工程测量装饰施工质量检验材料试验计量管理材料供应机具调配施工质量质量预控材料质量项目材料员。
  
  弱电工程关系到居民的人身安全,所以弱电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把控,这样才能真正造福居民。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可继续关注,以便咨询。
  
  


·误工费的赔偿依据具体?
      误工费的赔偿依据具体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不签劳动合同双倍
      不签劳动合同双倍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


·工程合同有哪些
      工程合同有哪些,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很多人将工程建设的合同都叫做工程合同,实际上工程合同不止是一种合同。那么工程合同有哪些呢?工程合同的类型又有哪些?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工程合同是一个大范围的概念,工程合同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不包括加班费,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待遇应当包括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与加班工资是没有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


·在我们国家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
      在我们国家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压力不断增大,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快节奏”生活,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双份甚至多份工作,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对于这一问题,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我们认为法律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一起来理解下。 一、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 ...


·工资约定不明劳动者怎么办
      工资约定不明劳动者怎么办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


·下班后在宿舍内死亡是工伤吗?
      下班后在宿舍内死亡是工伤吗? 一、下班后在宿舍内死亡是工伤吗? 下班时间在工厂宿舍里面突发疾病死亡的,不属于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以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


·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对于现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来说,最难解决的部分便是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的问题,而且很多情况下,在面对劳动纠纷的时候,用人单位会说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吃亏的往往就是劳动者,这时候就需要有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


·参加单位工程质量竣工的有哪些?
      参加单位工程质量竣工的有哪些? 建筑的项目完成的时候都是需要经历一道严格的质量检测环节才能够算是竣工,但是其质量的验收不能仅仅是单个部门参与否则就可能出现检测遗漏的情况,只有在多个专业单位的共同监督下才能够完成检测程序。那么,参加单位工程质量竣工的有哪些? 一、参加单位工程质...


·在我国工伤鉴定书要多久下来
      生活当中,如果受伤职工决定要为自己的工伤做伤残等级鉴定的话,那么工伤鉴定其实将会是一个比较繁琐的过程。除了自己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以外,进行鉴定的时候,司法鉴定机构也需要相应的时间才能做出一定的结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伤鉴定书要多久下来?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书要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