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每当我们开车走在路上时,总能看到路上有一些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每当我们开车走在路上时,总能看到路上有一些减速慢行,注意安全等等的安全标识,这些都是为了我们的出行安全考虑,但是交通事故还是时常发生,而对于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中双方责任,国家也有明确规定,那么当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摩托车与小车相撞,摩托车撞小车谁的责任呢?
  
  一、摩托车撞小车谁的责任?
  
  (一)如果摩托车无证驾驶,那么摩托车承担主要责任。
  
  (二)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路口,那么另外一方很可能次责。
  
  (三)如果小车和你都在同一个车道,因为摩托车瘦小,这里就要看谁能证明对方超车。(事实谁超车无所谓)看谁能证明。谁超车谁全责。
  
  (四)小车轮子有没有压线,如果他的轮子压线,他全责。
  
  (五)如果他轮子没有压线,那么肯定你的车把超过车道线。摩托车属于越线行驶,摩托车全责。
  
  (六)如果不好确认责任,那么就根据交警制定的责任认定书进行划分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构成的条件
  
  (一)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二)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三)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四)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三、责任划分标准
  
  (一)负主要责任的情形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不管是开什么车,都要有安全意识和交通意识,出了交通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千万不可为了逃避责任而肇事逃逸,这样不仅要负责还要赔偿损失。
  
  


·交通事故车祸赔偿案例分析
      随着科技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条件不断进步,交通工具也不断增加,马路也越来越拥挤。当然出现车祸的概率也是不断增加。当我们不幸发生了车祸,我们应该怎么去解决?以下是我们为您分析关于车祸赔偿案例。 车祸赔偿案例 案例介绍:3月24,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依...


·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
      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 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员工在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登记表里,最后是否有一栏文字,提醒着求职者,若是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其实,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员工,我们也偶尔...


·在我国准驾不符交强险赔偿吗?
      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跟车型都是一样的,如果我们拿的驾驶证开的车辆不一样的话就会构成准驾不符,准驾不符是存在着一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在过往的交通事故当中就有准驾不符的这种情形,但是作为驾驶人员来说,肯定也最关注在我国准驾不符交强险赔偿吗? 在我国准驾不符交强险赔偿吗? 2006...


·发生车祸赔偿误工费吗?
      发生车祸赔偿误工费吗?需要赔偿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


·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
      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通常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第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按时交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据此,因不可...


·交通事故追尾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追尾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在追尾的交通事故中,能够证明伤者是具备工作能力的,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实际减少...


·交通事故当事人伤残评定的期限是多久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之后,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基本就会痊愈,而在此时就需要实际对交通事故作出处理,就自己遭受的人身损害,要求对方做出赔偿。不过在主张赔偿之前,需要先进行伤残评定。那么交通事故当事人伤残评定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伤残评定的期限...


·欠债不还怎样让他用车抵债不违法?
      在生活中,我们都遇到过朋友或者亲戚借钱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有的借款比较少,有的借款比较多。如果遇到欠钱不还我们应该如何的处理,可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欠债不还让他用车抵债只要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一个用车抵债的说明就不属于违法行为。今天本站我们带您了解一下。欠债不还怎样让他用车...


·交通事故走民事诉讼需要交警出具什么?
      随着用车人士的增加,今年我们不少看见有关于交通事故的新闻,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会接受处理案件,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接受交警的协调,当事人就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问题,在这种交警协调不成的情况下的诉讼,交警是否要出具文件材料提交到法院呢?下面就交通事故走民事诉讼需要交警出...


·指示交付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指示交付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二、交付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后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交通事故发生后许多情况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才可以下结论,交通部门也需要司法鉴定后才更好写事故认定书,来对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那您知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后责任认定需要多久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惑。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后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