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保险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程质量保险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是什么保险涵盖各个行业,自然也包括工程质量方面,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工程的施工方为施工建筑投保,这是为了转移工程质量问题风险。保险通常又分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三者的权利义务不一样,那么在工程质量保险被保险人是否就是工程的委托方呢。
  一、工程质量保险被保险人
  投保人是交钱的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也可以是一个人,就是给自己给自己交钱买保险。被保险人是受保护的人,受益人是被保险人身故了,保险金的被受与人。这是只有被保险人身故才会发生的。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时受益人可以是投保人,但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时,则受益人不可以是投保人了。一般来说当医疗报销、重疾等发生理赔时被保险人才是受益人。被保人,就是受保障那个人。也就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分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生存受益人就是活着的时候,可以领钱那个人,一般是投保人或是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就是指定的配偶,子女父母,人走了后,这笔钱给的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个人。
  二、投保人的义务是什么?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主要有以下几种义务: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作为保险人依照合同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代价。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的期间承担保险责任。财产保险的保险费,一般应在合同成立后一次缴清,经双方特别约定,也可以分期支付,若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诉请交付,也可通知被保险人终止合同,人身保险费法商交,也可分期支付。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请求投保人支付。2、如实告知的义务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3、及时通知的义务4、提供证明、资料的义务5、对因自己违法而取得赔偿或给付予退赔的义务质量保险的投保人通常就是工程的施工方,受益人按照约定可以使委托方也可以是施工方。如果受益人是施工方的话,施工方需要就因为质量为题而给委托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一定的补偿。
  
  
  


·哺乳期禁止从事什么工作
      哺乳期禁止从事什么工作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


·劳动者的工资高于多少需要纳税
      工资高于多少需要纳税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1、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有哪些?
      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有哪些?1.企业用扣留档案等办法制裁员工违约跳槽 例子:一年前,上海某机械厂与应届毕业生小周(非沪籍)签订了劳动合同。厂方向小周所在高校支付了教育资助费,并将小周的户口落入该厂集体户。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小周必须为企业服务5年,如果小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


·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要注意的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因工资、加班费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但并不是只要申请了劳动仲裁就一定万事无虞了。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要注意的,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劳动仲裁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应避免哪些风险?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


·工伤基本法律规定
      工伤基本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


·自己申请工伤鉴定多长时间
      自己申请工伤鉴定多长时间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因此也是需要
      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因此也是需要当事人严格签订书面的合同的。当然,出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情况也比较多,那您具体知道这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什么特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作详细解答。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什么特点 1、收案数逐年...


·工伤鉴定是员工在受伤之后必须进行的一个流程
      工伤鉴定是员工在受伤之后必须进行的一个流程,没有工伤鉴定结果那么工作单位也不好对赔偿标准做出决定,那么唐山市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对于工伤鉴定流程可以有工作单位和个人或者工会提出申请,然后再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


·一、腰椎骨裂工伤鉴定为几级?
      一、腰椎骨裂工伤鉴定为几级?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九级定级原则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其中第十二、十三条: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椎间盘髓核切...


·一、建筑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一、建筑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如果没有和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怎样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 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


·员工在试用期开除有赔偿吗
      试用期开除有赔偿吗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没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以其他原因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获得经补偿。辞退原因为能力不足是要经过相应的考核,没有的话视为违法辞退可以要求赔偿金。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