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宁波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现代人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走在大街上,马路上几乎跑的到处都是车。所以,车祸的发生频率是很高的,可能一个不小心,就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搞清楚双方的责任,才能依法进行判决。所以,对于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是很有必要的。在此,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宁波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的资料。
  
  宁波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一、鉴定的受理(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   ——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   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审核鉴定委托书   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审核鉴定材料   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   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   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商议委托鉴定事宜   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提出是否受理意见   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二)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   ——听取初审人的意见   ——审查鉴定材料   ——签署是否受理意见   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三)受理----由承办人负责1、决定当场受理的   ——收取鉴定费用 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收费凭据复印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8归档。 ——办理受理登记手续 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司法鉴定协议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归档。2、决定补充材料的   ——收取鉴定委托材料 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当填写一式二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代理人),一份连同收取的其它鉴定材料由承办人保存。【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附属材料归档。 ——告知补充材料内容    待鉴定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3、决定不予受理的   ——说明不予受理理由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代理人)说明理由。 ——退还鉴定材料二、鉴定的实施(一)准备----由承办人负责 ——通知指定或者选定的鉴定人 对同一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应当通知二名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鉴定人进行鉴定。 ——移交鉴定材料 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并履行登记手续。 ——明确鉴定具体事项 与鉴定人商定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通知委托人(代理人)有关鉴定事项 落实《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鉴定时间、地点等事项。 ——做好鉴定相关准备 准备鉴定仪器设备、协调检验(查)工作。(二)鉴定----由鉴定人负责   ——介绍参与鉴定的鉴定人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确认是否申请回避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听取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意见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进行鉴定相关检验(查) 检验(查)时,无关人员应当离场(经鉴定人同意除外)。 ——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鉴定检验(查)记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5归档。 ——鉴定人发表鉴定意见 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意见上签名。三、鉴定文书的签发鉴定文书的签发程序——由承办人负责 ——制作鉴定文书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鉴定文书。 ——送鉴定人核实 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文书底稿上签名。 ——报机构负责人签发 将鉴定人核实后的鉴定文书送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 【鉴定文书底稿】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4归档。 ——送鉴定人确认签名或者盖章 将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后的鉴定文书正本送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加盖机构鉴定专用章【鉴定文书正本】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3归档。——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方式送达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送达委托人(代理人)后,【送达回证】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7归档 ——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 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并由委托人(代理人)签收。 ——立卷并归档如果需要做司法鉴定的话,当事人应该在事发后及时向鉴定机构申请鉴定。鉴定被受理后,经过初次鉴定,鉴定实施和鉴定结果发布通知以后,国家会严格按照鉴定的结果进行处理。我们提醒您,车祸猛于虎。如今,宁波街头车声攒动,您在行驶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
  
  
  


·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
      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现在很多司机都存在酒驾的行为,虽然交通法规有比较严格的处罚规定,但酒驾行为依然屡禁不止,而且很多司机并不知道处罚规定,那么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 酒驾驶撞死人是过失犯罪,饮酒是故意的行为...


·重庆违章停车怎么举报?在哪里举报?
      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向交警举报、物业投诉、所属企事业单位投诉。一、在市政管辖的公共场所违章停车,拨打110或122向交警举报。工作人员会根据车主登记的联系方式,联系车主来移动车子,并对交通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二、在小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违章停车,找物业、管理方投诉。请其纠正违规停...


·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问题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问题是怎么进行规定的一、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 国务院下发通知称,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 此次调整仅是对税收体系中一个非常小的分类——印花税的调...


·一、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一、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中明确规定下上班百时间发生了交通事属于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度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问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


·交五险一金的法律依据
      我们都知道,五险一金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并且,我们在就业时考虑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因素就是用人单位是否为我们购买五险一金。那么,五险一金是什么? ?五险一金为什么要强制 ??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交五险一金的法律依据 《...


·离婚房屋析产要交税吗?
      离婚房屋析产要交税吗?离婚房产分割涉税问题,主要是房屋产权变更环节。按法律规定对婚后财产(房屋)不管产权所有人是谁(其中一方)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二是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三是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如果原房屋的...


·房产交易网签合同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是什么?
      房产交易网签合同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是什么?房产交易网签程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网签是网上签约的简...


·机动车驾驶证怎么进行年检,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怎么进行年检,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驾驶证年审流程: 1、如果说你没有空到车管所办理,可以迟点去,不会被罚款,但是不能超过一年。 2、驾照年审所需资料:提供驾驶证副本原件、身份证、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证明。 3、给你个试卷让你回答几个问题(要交1元钱)。 驾驶证...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的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到的经济或者人身损害需要对方当事人承担,而我们国家对于赔偿的范围又作了具体的规定,由于许多朋友没有去了解过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并不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我国交通事故赔偿范围的标准,以供您参考。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车辆出险交强险赔偿多少
      车辆出险交强险赔偿多少 一、车辆出险交强险赔偿多少 1、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人身损害的赔偿和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


·一、交通事故啥时做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啥时做伤残鉴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及相应司法实践经验解答如下: 第一,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段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 从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