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赔偿限额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赔偿限额是多少很多人认识了解交强险是因为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强制购买的保险,您都了解,购买保险就是为了获得赔偿,那么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呢?今天整理了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一、交强险赔偿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的规定,就是本条所说的有关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二、交强险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资料,由法律我们可知,交强险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对于赔偿得限额也做了相关规定,死亡的上限是五万,财产仅仅只有2000元。如果还有这方面的疑问,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汽车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汽车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汽车划痕险是保险公司的业务之一,如果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生活中很多车主都有过汽车被划花的经历,那么,汽车划痕险有必要买吗?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一、汽车划痕险的概念 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


·企业不交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违法,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有相应的处罚,职工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对于单位录用或者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并按月足额汇缴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损失
      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您比较关心的就是双方责任的归属以及相应的财产损失如何获取应有的赔偿的问题,还有的就是如果提起诉讼应该准备什么材料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损失怎么处理这一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交通事故责任处理有所帮助。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


·北京交通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北京交通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21653元、最低为24330.6元;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3个月,即17379元。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北京市...


·交通肇事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 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


·一、交通事故小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小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小孩赔偿标准2020年是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


·端午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端午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一、端午交通违章可以处理么? 目前,很多大城市的交警大队在周末和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专门进行违章行为处理的,但窗口较少,办公时间也较短,下午4点左右就下班了。而一些县级三线小城市交警队周末和节假日是不进行违章处理的,所以,车主在办理前,最好是提前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后车辆保全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后车辆保全规定是怎样的 1、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话,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


·辽宁省车船税新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车船税新标准是什么?一、辽宁省车船税新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发的辽宁省车船税新标准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车船税法明确规定,车船税不再按车型征收,而是采用与车辆价值息息相关的“排气量”作为计税依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征收。排气量2.0成为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在遇到纠纷的时候,可以选择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而这其中要是进行诉讼的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官司。那么打官司诉讼费怎么收呢?我们带来相关规定,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