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 砼工,听到这名词相信很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
  
  砼工,听到这名词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熟悉,但是说到混凝土工程,您一定是十分熟悉的了。砼工就是混凝土工程的意思,任何工程,质量就是关键。那么,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修订内容
  
  新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于2015年9月1号正式实施。
  
  一、修订基本原则
  
  明确适用范围,重点突出,兼顾其他行业(其他行业可参考),以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为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相关规定,协调好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的关系(如模板拆除、配合比设计等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内容在GB50666内查阅。
  
  加强过程控制。强化原材料、制品及半成品的验收;
  
  强化施工检验批的验收和重要的过程控制的验收;
  
  淡化一般施工过程的验收,将一般性的过程控制内容纳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加强结构实体检验。将实体结构检验作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重要手段。
  
  加强验收的可操作性。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进一步具体化。
  
  协调各种偏差指标之间的合理衔接。
  
  适当提高验收标准。
  
  在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并不降低合格标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获得认证、来源稳定且连续3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等质量好的产品的检验批容量可按规定扩大一倍。考虑到首次纳入,产品范围仅为钢筋、成型钢筋、预应力筋、锚具、夹具、连接器、成孔管道、水泥和外加剂。
  
  规范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程序。工程施工中包括进场材料及施工检验批出现不合格情况的难免的,给出合理的出路和明确的处理程序。
  
  (规范10.02.02条具体给出处理思路)
  
  ⑴、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⑵、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标准检测鉴定达设计要求,应予以验收;
  
  ⑶、经有资质的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适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
  
  ⑷、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满足结构可靠性要求的,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⑸、降级使用。(此条不在具体规范内容里)
  
  二、改革方向
  
  1、国外
  
  技术法规——政府管理法律,严格强制执行;
  
  技术标准——协会学会推荐性,自愿采用,自负其责,合同制约;
  
  企业标准——企业无形资产,促进创新竞争和技术进步;
  
  辅助材料——技术商品的竞争和发展。
  
  2、改革
  
  ⑴、强制性条文向技术法规过度;
  
  ⑵、技术标准的非强制性转换;
  
  ⑶、精简高效标准体系的建设;
  
  ⑷、基本建设各专业标准的统一;
  
  ⑸、施工标准规范的改造,以验收为中心促进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
  
  改革思路图:
  
  修订的主要内容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明确分项工程组成关系,增加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规定
  
  进一步明确由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6个分项工程组成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2、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扩大的基本规定
  
  对获得认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3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等质量好的产品的检验批容量可按规定扩大一倍。考虑到首次纳入,产品范围仅为钢筋、成型钢筋、预应力筋、锚具、夹具、连接器、成孔管道、水泥和外加剂。
  
  增加了处理进场合并验收规定
  
  根据GB50300-2013第3.0.4条规定,对规模较小的多个单位工程,允许将多个单位工程使用的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共同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
  
  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
  
  GB50666中有详细明确的模板规定。
  
  增加了编制模板施工方案要求及危险性较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技术论证的规定
  
  根据国内工程实践经验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等规定,《规范》提出爬升式模板、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支架等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应进行技术论证的规定,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通过专门的审查可降低技术质量风险。
  
  增加了模板及支架材料进场检验规定
  
  模板工程虽是施工过程临时结构,且不参与结构子分部质量的验收,但其施工质量与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密切相关,同时是涉及施工安全的重要分项工程。《规范》进一步重视对模板及支架材料的进场验收,增加了抽检模板及支架材料外观、规格、尺寸的规定,并要求其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完善了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震害调查经验,《规范》对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增加多项内容:钢筋搭接长度、锚固长度、锚固方式;箍筋、横向钢筋位置;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平直段长度。
  
  增加了成型钢筋进场验收规定
  
  根据目前成型钢筋应用实际情况,《规范》规定了成型钢筋进场的抽样检验规定,并提出对由热轧钢筋制成的成型钢筋,当有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代表驻厂监督生产过程且能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
  
  增加了钢筋机械连接施工过程的验收规定
  
  《规范》增加了按JGJ107检验螺纹接头拧紧扭矩和挤压接头压痕直径的要求。
  
  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国内外工程经验表明,对处于三a、三b类环境条件下的无粘结预应力筋及其锚固系统,采用全封闭体系可有效保证其耐久性。
  
  提高了灌浆质量的验收要求
  
  后张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的孔道灌浆时技术难度大,质量控制难的工序,实际工程质量控制并不理想。《规范》加严了水泥浆泌水率指标,调整了膨胀率等相关技术指标。
  
  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规范》强调了预拌混凝土的产品特性,规定进场时其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 14902的规定,验收以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进行其他专项检验为主,并明确原材料检验报告在生产企业存档备查、进场时可不提供。
  
  增加了大批量、连续生产混凝土的基本性能验收规定
  
  《规范》要求混凝土生产单位提供其基本性能试验报告。基本性能指标包括稠度、凝结时间、坍落度经时损失、泌水、表观密度及设计要求的其他指标。
  
  删除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验收规定
  
  GB50666有详细规定,配合比设计技术资料不再作为验收的内容,而作为备查资料。当然,在首次使用的混凝土开盘鉴定中,仍要核查配合比相关资料。
  
  增加了现浇结构外观质量及位置、偏差严重缺陷处理应经设计确认的规定
  
  《规范》增加了部分处理方案应经设计认可的规定。具体为对裂缝、连接部位出现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及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
  
  完善了现浇结构位置、尺寸允许偏差验收规定
  
  《规范》调整了墙轴线位置、层高与全高垂直度、电梯井位置与尺寸、预埋件中心位置等现浇结构位置、尺寸允许偏差要求。
  
  完善了预制构件验收规定
  
  《规范》将预制构件分为专业企业生产和总承包单位制作两种。对于专业企业的预制构件,规定其为“产品”进场验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并对外观质量、预埋预留材料规格和数量、表明标识、尺寸偏差等进行专项检验。对总承包的,没有‘进场’验收环节,其材料和制作质量应按本规范各章规定进行验收。
  
  明确了专业企业生产预制构件进场时的结构性能检验要求
  
  增加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装配式结构施工需后浇混凝土施工时,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新增验收规定主要指连接节点及叠合构件的混凝土施工前,具体验收内容包括混凝土粗糙面、键槽质量、钢筋、预埋件等。
  
  完善了预制构件尺寸偏差的验收规定
  
  细化了不同情况下具体偏差数值
  
  完善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施工的验收规定
  
  增加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技术要求及焊接、机械连接、螺栓连接的平行加工试件检验要求。
  
  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规定
  
  《规范》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的结构实体检验中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项目,具体包括柱截面尺寸、柱垂直度、墙厚、梁高、板厚、层高等6个内容。
  
  增加了回弹——取芯检验结构实体强度的新方法
  
  完善了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的龄期规定
  
  《规范》细化同条件混凝土试件检验的龄期各项规定,不再规定龄期上限,提出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600℃·d对应的有效范围,还针对性提出冬期施工的具体规定。
  
  完善了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取样和留置规定
  
  《规范》细化了同条件试件留置的相关规定,在施工周期、楼层间隔、方量间隔等方面给出明确规定。
  
  完善了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要求
  
  《规范》强制性条文
  
  《规范》共设置9条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简要介绍如下:
  
  4.1.1 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安装、使用和拆除工况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均匀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还有些延性要求)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5.2.3 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均匀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抽样检验报告。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6.2.1 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抗拉强度、伸长率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6.3.1 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规格、级别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6.4.2 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钢绞线出现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不应超过同一截面钢绞线总根数的3%,且每根断裂的钢绞线断丝不得超过一丝;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严禁超张拉,容易淬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等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7.4.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标养)。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有关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了。文章告诉我们,混凝土工程要注意的细节是很多的,向混凝土的拌制数量、浇筑的立方等等,您在建筑工程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标准,以免产生质量问题。
  
  


·孕妇加班工作出血算不算工伤?
      孕妇加班工作出血算不算工伤? 一、孕妇加班工作出血算不算工伤? (一)六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顾名思义,应是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需要填写的表格。那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流程是什么,这些都是我们为了解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所要了解的内容。今天我们就为您来回答以上问题。 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什...


·工伤认定后康复治疗用人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工伤认定后康复治疗用人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建议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工伤职工可以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意见为最终结论。 ...


·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建立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对于劳动关系主体认
      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建立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对于劳动关系主体认定在劳动法中有着明确的说明,劳动主体的认定标准也是非常严格的。劳动者参与到企业劳动中,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必然存在劳动主体,但是劳动主体如何认定,可以随我们一起到下文看看。 一、劳动关系主体认定的标准 (一)用人...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行业的规模也随之变大,如何使得建筑行业在飞速发展的经济中得到平稳的发展,就必须得发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因此,建筑单位必须要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定额的作用得发挥。据此,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付?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保障的是劳动关系双方的基本权益,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如果合同未到期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


·一人存在2个劳动关系可以吗
      众所周知,员工入职后要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并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也存在有人同时兼职两份工作的情况,如果都确定劳动关系,个人就拥有了两个劳动关系。那么一人存在2个劳动关系可以吗?下面的文章中我们将带来与问题相关的内容的具体介绍。一、一人存在2个劳动关系可以...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
      国家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来解决女职工在工作中的特殊困难,并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上保护女职工。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2016,请继续往下阅读。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


·一、哪些情形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其承担违约金?
      一、哪些情形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其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金...


·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该条款规...


·福建工伤鉴定申请书哪些注意事项?
      秉承着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虽然很小心,但是也难免会偶有事故发生。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可以进行工伤鉴定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得到应有的赔偿。那么,福建工伤鉴定申请书哪些注意事项?下文我们为您进行总结 注意事项: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